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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房屋租赁起纷争,能动司法促和谐

2024年01月26日
作者:武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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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件件“小案”关民生,桩桩“小事”连民心。每一件小案背后都可能关涉一个人的命运、一家人的幸福,对当事人来说是百分之百的大事。为切实将“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落实在审判实践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认同感,武城法院微信公众号专门开设“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专栏,通过发布一批事关民生、群众关切、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作用的“典型案例”,讲述小案件背后的法治故事,带动提高干警的思想认识,引导广大干警用心用情审理好每个“小案”、办理好每件“小事”,更好解民忧、护民利、暖民心。

  

  基本案情

  许某与徐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一年,许某已向徐某交纳一年房租。在许某租赁期间,因所租赁房屋水管漏水,许某遂暂时搬离该租赁房屋,在许某离开租赁房屋期间,徐某又将该房屋租赁给他人。许某要求徐某将已付房租退还,徐某称因许某未及时告知水管漏水,致使屋中家具、地板、墙皮被泡,上述租金应用来抵扣损失。许某遂诉至法院。

  

  开展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审阅起诉材料及各方证据,认为该案虽然是一件案情相对简单的租赁纠纷,如果直接判决,不仅不能化解矛盾,且极易激化双方矛盾,也不利于案件后期的执行。合理的调解方式,更能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随即法官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一方面倾听当事人的陈述和理由,另一方面耐心向双方释明法律关系,剖析法理。在得知被告徐某打算通过鉴定的方式来确定自己的损失时,法官耐心的进行劝说,告知其若申请鉴定,不仅所耗费的时间久,且花费较大,不利于矛盾的有效解决。并劝说原告许某站在被告的立场上进行考虑,因其对房屋的管理不善致使被告的家具、地板等被水冲泡。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均作出让步,达成调解协议,扣除相应的租金及财产损失后,徐某向许某退还了部分租金,至此双方之间的争议一次性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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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滴水,能折射出太阳的光辉,一件小案,能彰显出办案人员的为民情怀。每一起小案件,看似标的额小,案情简单,但对于当事人而言,都是关系到其切身利益的大事。认真对待每一起小案件,才能更好的彰显司法理念和司法智慧,树立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