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人民法院报》第4版以“家事危机的‘ 修复医院 ’——山东武城法院家事审判改革探访”为题对我院家事审判改革进行了报道。
家事危机的“修复医院”
——山东武城法院家事审判改革探访
“你们什么时间登记结的婚?还记得结婚的场景吗?孩子什么时间出生的?谁起的名字?”这是发生在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第一合议庭的场景。此次庭审,主审法官更加注重当事人双方感情的修复,改变了以往离婚案件诉辩对抗式的审理模式。这是武城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对庭审方式做出的创新改变。
多级调解化解矛盾
“感谢法官所做的工作,我们以后肯定会好好地过日子。”一离婚案件当事人李某对鲁权屯法庭庭长张勇说。
这起离婚诉讼案件的成功化解,得益于武城法院家事审判理念的转变。
作为山东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武城法院坚持以维护家庭、婚姻、亲情关系的稳定与和好为目的,尝试调解新模式,建立了以“家和平台”家事网上工作室为主的三级综合调解体系。
该调解体系中,初级为村庄(社区),每个村庄(社区)以综治员为基础,选任一到两名家事调查员、调解员,同时担任家事矛盾纠纷信息员,发现矛盾第一时间向工作室提供,由家事法官结合情况发出工作指令;二级为社会联动联调组织,协调乡镇、民政、妇联、团委、关工委等职能部门根据矛盾纠纷的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调解;三级为特约调解委员会,由退休法官、人民陪审员、社会知名人士、爱心联盟成员、“四德模范”等组成,专职从事诉前引导和调解工作。
为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工作,武城法院积极推行由社工团体、司法、团委、妇联和基层群众等组成,人民法院选任的家事调查员制度。工作中,法院委托家事调查员,通过走访邻居、社区、工作单位等方式了解当事人的婚姻家庭状况,综合评定双方到底属于婚姻死亡还是婚姻危机,向法院出具书面调查报告,提出纠纷解决建议,从而找准纠纷症结,有的放矢地化解矛盾。
对于原告坚决要求离婚而被告请求给予一次和好机会的案件,在设置冷静期的基础上,该院创造性地制作了修复感情、挽救婚姻计划书,让不同意离婚的一方当事人提出挽救婚姻的详细计划,给当事人设定时间进度,避免双方当事人在冷静期内被动等待观望,错失化解矛盾的良机。
创新庭审修复感情
“开庭之前,我们首先看一段录像。”武城法院家事审判庭第一合议庭审判长张振静对一离婚案件当事人说。
离婚双方当事人看完结婚时的录像,原告孙某由惊讶变成沉默,眼里闪烁着泪花。“没有想到法庭播放了我们结婚的录像,想起了以前共同度过的美好时光,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
武城法院把原有单一的对抗式、诉辩式审理转化为纠问、修复感情、诉辩相结合的审理方式,设置了家事案件庭审特有的要素调查模式,制定了一审普通、简易程序及缺席审理的庭审模式,在涉及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赡养等身份关系时,采取依职权纠问模式的庭审方式,有针对性地予以引导,尽量凸显浓厚的家庭调和氛围。
“你们夫妻双方什么时间相识的?是否经人介绍?”“先不说你们诉状上列的对方缺点,请你们双方在我们提供的表格上列出对方5至10个优点”……这些都是武城法院创新提出的修复感情、触动心灵、共忆美好的庭审要素。
“观看结婚录像,这在以前的庭审中是没有过的。”武城县律师张华参加了一起离婚案件的庭审后,感受颇深,“以前的离婚案件,我们只是注重财产分割,为自己代理的当事人争取财产利益,而从来没想到修复婚姻关系。现在法院先行探索并进行改变,把夫妻双方的感情修复放在了首要位置,改变了以往对抗诉辩模式,让我也挺受触动。”
多方力量解决纠纷
“法院联合妇联对一涉及家暴案件进行回访,效果非常好,当事家庭恢复了以前的平静。”武城县妇联主席史洪娟说道,“法院做出的人身保护令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武城法院在家事审判改革初期,既注重家事审判团队和司法辅助团队建设,又注重各部门联合。除三个外派法庭从事家事审判外,又成立了具有独立编制的家事审判庭,由一个审判长、两个人民陪审员、一个法官助理构成审判团队。
为增强家事审判的社会影响力,武城法院整合社会力量,联合公安、民政、妇联等多部门形成联动机制,组成司法专业辅助团队。为提高化解家事纠纷的能力,该院与山东大学、山东一泓心理咨询室等专业机构合作,对辅助团队进行专业培训,合力化解家事纠纷。
“家事案件具有其特殊的复杂性、私密性及专业性。解决家事纠纷必须发挥团队的力量,不能就案办案,简单地评断对错是非。武城法院坚持以消除对立、弥合亲情、恢复情感为目标,从法制、人情、伦理和习俗等方面探寻当事人矛盾的根源,从而达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最终目标。”武城法院院长陈晓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