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团队同日双双获赠锦旗 公正司法博得百姓良好口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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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24日 | ||
10月24日上午,刘某和乜某先后将绣着“执法为公一身正气,勤政为民两袖清风”与“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两面锦旗送到夏津县人民法院新盛店法庭庭长孙延晓和双庙法庭庭长王德顺手中,向两位主审法官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新盛店法庭受理的刘某诉刘某、毕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66岁的原告刘某系夏津县新盛店镇西蔡庄村村民。2012年1月,被告刘某、毕某夫妻二人向原告刘某借款3万元用于养殖鸡苗,并出具借据约定月息1.5分,后刘某、毕某给付刘某5000元利息款便外出打工躲债,刘某多次索要未果遂诉至夏津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刘某所提交的借据合法有效,约定借期利息未超过年利率24%,且能举证证明出借资金来源和交付方式,遂判决被告刘某、毕某偿还原告刘某借款3万元及相应利息。 双庙法庭受理的乜某诉裴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乜某于2016年7月起诉离婚,因原告乜某、被告裴某家庭旧有积怨,诉讼过程中矛盾激化,已无调解和好的可能。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查明案件事实后,考虑到原告腿部有疾行动不便,本着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原则,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作出处理。判决送达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该案案结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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