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人民法院关于“2017年9月底前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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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12日 | ||
夏津县人民法院 关于“2017年9月底前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的工作方案 一、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7年9月底,实现以下目标: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二)具体目标 1.严格贯彻落实中院执行局对执行工作提出的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三统一”制度;实行执行团队工作模式,落实繁简分流、集约查控;完善执行工作分段集约、团队化、警务化工作运行机制。 2.对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逐一排查已经终本的案件,厘清有财产可供执行和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底数。经过查控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依法恢复执行。在2017年3月底之前要清理60%;到2017年6月底,清理90%以上,到2017年9月底,清理完毕。各类新收案件在法定期限内规范结案,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机制有效运转。 3.排查应当转入破产程序的案件,及时将符合破产条件的涉及多家法院、多个查封的企业,拟执行转破产案件底数上报中院。 4.2017年3月底前,依法完善有财产执行案件的运行和监管机制。确保新收的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实现执行收、结案良性循环。 5.2017年7月底前,对照最高院出台的第三方评估验收标准,查缺补漏,严格落实各项改革要求。 二、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主要措施 (一)健全执行工作“三统一”管理体制,凝聚全院执行合力,全力破解执行难题 1.遵守“三管”运行机制,严格落实中院执行局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提出的统一管理、指挥、协调的目标。 2.以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为依托,健全执行案件统一管理的“管案”机制。 (1)本院受理的执行案件案件,申请人认为可能存在不当干预、消极执行等事由的,可以在向我院申请执行的同时一并提出异地法院管辖的申请。关联案件上报市法院决定是否集中管辖。 (2)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实行三级审批制度,实施分类管理,在认定为执行不能案件之前,坚持线上线下持续集约查控。 (3)加强执行期间监控,对有财产超过六个月未结的案件,逐案报备,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评查,无正当理由超期执行的,予以督办、易人、易队执行。 3.健全对机构、人员协管的“管人”机制。 (1)落实中院执行局对基层法院提出的执行机构建设、执行人员数量以及法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的配比等。 (2)及时调整有不良反映或不适应岗位的执行人员。 (3)服从市中院执行局调配本院执行力量和资源。 4.健全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管事”机制。 (1)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每周召开一次例会,通报办案进度,研究执行问题,对执行不能案件进行甄别;每月召开一次执行工作会议,总结执行工作。 (2)适时组织强制交付、集中执行、搜查、拘留等重大活动,保持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惩戒,营造解决执行难的氛围。 (二)合理配置执行权 按照队伍“三化”建设要求,建立适应解决执行难需求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政治部、执行局】 5.配齐配强执行人员。正式在编执行人员的配备数量不低于全院正式在编干警15%;通过购买社会服务,配强配足执行辅助人员;保留足够的法官员额。 6.加强扁平化管理,减少管理层级,降低管理成本,减少管理内耗,提高管理效能。 7.突出执行实施工作警务化、执行监督高效化、执行管理一体化,建立执行团队。案件实行繁简分流,提高执行质效;实施集约查控,降低执行成本;整合执行资源,建立人、案、事相协调的运行机制。 8.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中枢纽带作用。 (1)机构设置:执行指挥中心设于本院执行局,由分管领导任指挥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统筹执行指挥中心工作。 (2)内部机构:执行指挥中心内设执行启动组、执行异议组、财产保全组、案件管理组、执行款物组、快速反应组六个组。执行启动组负责执行实施类案件的身份信息核查,分案,不动产、车辆、工商登记、婚姻登记的统一调查,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法律文书的统一邮寄送达等执行启动事项;执行异议组负责执行异议类案件的统一受理,执行异议类案件合议庭的召集,执行异议类案件的法律文书起草等事项;财产保全组负责财产保全案件的实施,刑事涉财案件的强制执行等事项;案件管理组负责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审核和单独管理,执行实施类案件的结案审批,司法统计,失信被执行人的审核和曝光,超执限案件的动态跟踪,消极执行、乱执行的筛查与督导等事项;执行款物组负责执行款物的登记、对账、核对、过付等事项,应收诉讼费用的监督审核;快速反应组负责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执行指挥中心日常值班,执行现场的统一调度,上级法院的指令接受等事项。 (3)装备设施: 设立执行指挥中心专用场地,配备大屏幕显示系统、无线图像系统、音响扩声系统、中央集中控制系统、信号处理与接驳系统。关键是移动应急视频系统,配置无线或4G视频移动终端,指挥中心通过移动终端看到执行现场传上来的现场实时音视频,并可以进行语音对讲,实现统一指挥。执行指挥中心配专车1辆,用于执行快速反应,专车配置通信调度设备、现场执法记录仪、GPS定位系统、行车记录仪。 9.实施执行团队警务化。执行实施团队设立以执行法官为核心、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等人员辅助实施的执行团队,集约办理执行实施案件,实行执行法官负责制,执行实施案件实行审批制;司法警察等辅助人员派驻执行局,由执行局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责任单位:法警队、执行局】 (1)执行实施团队负责依法、规范、及时采取执行措施,负责财产线上、线下的继续查控,执行信息的录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录入、发布、屏蔽、追究拒执罪、妨害公务罪的证据收集、移送,案款分配、过付、移送破产,执行公开等。 (2)6个月内穷尽现行法律规定的执行措施,对无财产执行案件报指挥中心办公室审核、局长审批结案;有财产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 (3)负责集中执行、强制交付、迁出房屋、搜查、拘留、拘传等活动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召开案款分配债权人会议,依法做出分配方案;完成院党组、执行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10.执行异议组负责办理执行异议案件;监督信访组负责涉执信访案件的接访、转办、督办工作;办理领导机关交办的涉执信访案件;本院管辖的执行申诉案件;总结、分析、通报涉执信访工作;完成院党组、执行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和应用 11.强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建成独立执行指挥大厅,实现与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音视频互联互通;与不动产等部门实现网络“点对点”查控系统对接。【责任单位:执行局、办公室】 12.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做好系统的维护、升级为实现案件网上动态监测提供有效支撑。【责任单位:执行局、办公室】 (四)建立健全执行配套运行机制 13. 加强流程节点管控。对有查封物长期不处分、调查财产不全面、公开和信息告知不充分、惩戒措施不落实、当事人意见不回应等消极执行现象,及时警示、督促、督办、督查。 14.健全和强化执行监督体系,加强全方位的监督制约,确保执行权高效、廉洁、有序运行,形成反制消极、选择执行、乱执行的长效机制。 (1)建立并强化执行约谈机制。对出现规定情形的未认真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相关负责人进行告诫谈话、指出问题、责令整改。 (2)完善执行纠错机制。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中发现的应当按执行监督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及时审查纠正;完善执行回转案件执行机制,确保原执行依据被撤销后当事人及时行使执行回转权利。【责任单位:执行局、赔偿办公室】 15.综合施策,有效遏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 (1)强化财产保全措施运用。加强对债权人执行风险的告知、提示。扩大财产保全的担保方式,提高财产保全率,以保全促调解、促和解、促执行。【责任单位:立案庭、审判庭、执行局】 (2)加强对拒执罪、妨害公务罪的追究力度。注重对“两罪”的证据收集,与公安、检察机关搞好协调和配合。依法做好涉嫌拒执犯罪自诉案件的受理和审判工作。【责任单位:执行局、刑事审判庭】 16.积极推动建立执行救助制度,拓展救助资金来源,落实省法院救助实施细则,提高救助实效。【责任单位:执行局、赔偿办公室】 17.完善执转破衔接机制,加强破产案件的审判工作,将符合破产条件、多年关停的涉及多家法院、多个查封的企业,拟执行转破产案件底数进行筛选上报。【责任单位:执行局、立案庭】 18.完善评估、拍卖制度。严格控制评估拍卖期限,积极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严格遵守《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责任单位:执行局、技术室】 19.强化执行案款的信息化管理。确保执行案款的流转与发放透明高效。缩短执行款发放时间,具备发放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发放完毕。【责任单位:行装处、执行局】 20.建立涉民生案件执行长效机制,加大对涉及民生权益的案件执行力度,切实保障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1.建立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对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单项考核。 三、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综合保障 解决执行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时间紧迫,全院要切实做好保障工作,确保各项安排部署有计划、按步骤梯次推进,务必达到预期目标。 (一)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组织保障。解决执行难是“一把手工程”,党组书记、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协调;院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执行难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副院长、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执行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执行局长兼办公室主任。 (二)配足执行装备,确保物质保障。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全面完成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保障执行工作用车、通讯,配齐单兵执法及其他必要装备;建立法警应急处置团队,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到位,保障执行人员人身安全。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推动形成良好的执行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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