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禹城法院通过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成功促使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这是我院创新执行手段、破解“执行难”的又一成功实践,有力彰显了司法权威与社会诚信建设的双重成效。
案件简介
某公司与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禹城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判令李某某给付原告货款30余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李某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几经查找李某某线索,其却如同人间蒸发般下落不明,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面对执行僵局,执行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通过禹城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对提供被执行人李某某财产线索或行踪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公告发布次日,热心群众来电提供了李某某的相关线索,执行法官立即组织人员对线索展开调查核实。当日下午,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在我市一餐饮店内成功拘传李某某。
面对被执行人的拒不配合,执行干警决定依法采取拘留措施,予以司法惩戒。在办理拘留手续时,李某某迫于拘留压力最终履行了部分金额,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因线索属实且执行到位,符合悬赏金额领取条件,线索举报人已收到悬赏金2000元。
禹城法院将继续发挥悬赏执行机制积极作用,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老赖”的积极性,形成全民参与破解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进一步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