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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变卖公告

2020年08月05日
作者:禹城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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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变卖公告

  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8月21日10时至2020年10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禹城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

  • 拍卖标的:德州市湖滨北路温泉小区5号楼2单元101室(含储藏室、车库),地上5+1层,所在2层,房屋建筑面积189.59㎡,起拍价150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因竞买人未提交法院确认致使成交人信息有误的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本院可安排查看标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无人出价)。2、竞买人需先报名缴纳等同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买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一切税(含应补交土地出让金)、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预缴款请在变卖成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禹城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市支行,账号:15785101040020692)。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

  法院咨询:0534-8278876/726605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