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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审法官要有刚柔情怀——李敏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2月27日

  说到少审法官的职业理念,“寓教于审”似乎不能概括全部内涵,“教育与挽救”似乎又稍显冰冷。回顾近10年的办案历程,“刚柔并济”一词,方能显现少审人的忠诚坚定和仁者济世的情怀。

  刚性是法律本色。未成年被告人的身份首先是涉嫌犯罪被告人,这是无法回避、必须正视的问题。罚当其罪,罪刑相适应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从这个角度来说,少年审判首先需要凸显惩罚与教育的职能。走进法庭的被告人或多或少都存在着行为偏差,一般的德育说教效果甚微,法律的规制教育才能起到醍醐灌顶的作用。尤其对那些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或者没有悔改之心的未成年人,更应该突出法律的惩罚功能。

  比如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强奸焚尸的未成年被告人于某某,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实施校园欺凌的几名女学生被判处监禁刑等,这些案例都彰显了刑罚的教育作用,实现了法律的公平价值。反之,如果不加区分,一味从轻,不仅难堵大众悠悠之口,更是对法律威严的亵渎。所以,罚当其罪,刚性威慑是少年司法的应有之义。

  柔性是个性矫正。所谓医者仁心,少年审判或者说少年司法的终极目的在于使失足的未成年人最终“康复”——重返社会,并不仅仅是一判了之。对个别孩子而言,过重而不恰当的刑罚可能会使他们自暴自弃,重返社会后可能会制造出更大的罪恶。对这些“生病”且有改造余地的孩子们,少审法官首先要诊断出“病因”,然后针对案件实际合理量刑,在尽量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的同时,为涉罪未成年人制订矫正方案,为他们回归社会扫除障碍。

  少审制度的价值在于全面保护,而刚柔并济正是制度功能发挥的理想表达。衡平司法的少审法官们,作为共和国法官队伍中的普通一员,他们也许不是办案数量最多的法官,但在挑灯加班、改革创新的道路上必有他们的身影,不喊苦累;他们也许不是善于表达的法官,但他们能在法治宣讲、审判延伸时释放自己所有的热情,不计得失。因为他们心中有一个朴素而伟大的共同梦想:为了明天。

  少审法官从来不是就案办案。审判延伸是少审工作的重要部分。一般的刑事案件是以宣判作为结案节点,但对于少审而言,宣判却是延伸工作的开始。审判延伸工作以挽救失足未成年人为核心,根据案件实际,形式多种多样:诉中心理干预、诉后定期回访、基地帮教、前科封存等,这一系列工作内容琐碎繁杂,形式灵活多变,自然占用了法官大量的精力。即便如此,少审法官们虽然面临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依然一丝不苟地将这项工作贯彻始终。

  但愿世间无疾苦,不怕架上药生尘。从圆桌审判到席位设置,从心理干预到社会调查,从基地帮教到前科封存,少审法官用慈母般的柔情呼唤迷途少年,用医者般的仁心重启全新人生,以法律标尺引领他们返回社会的道路。

  德州中院刑三庭副庭长 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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