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5年2月6日 尚洪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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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5月08日 | ||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2月6日在德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尚洪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省法院的指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围绕全市发展稳定大局,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都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2014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3708件,审执结40326件,同比分别上升11.8%和7.54%。基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2.03%,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59.76%,再审案件改发率为0.04%,中院二审服判息诉率为99.15%,反映案件质量效率的关键指标均处于全省法院先进行列。 (一)围绕平安建设和综治创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4年,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1690件,判处犯罪分子2289人,同比分别上升27.74%和29.03%。一是围绕和谐稳定大局,依法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37件,审理了潍坊市寒亭区原区委书记孙某受贿案,平原县政协原副主席、财政局原局长宋某贪污受贿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推动了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理危害国家安全和各类邪教组织犯罪案件6件,审结了张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案件,打击了邪教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审理黑社会性质犯罪和毒品犯罪案件37件,审结了林某等12名被告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有力维护了社会管理秩序;审理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508件,审结了潜逃12年的被告人陈某故意杀人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审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120件,审结了犯罪数额达1.2亿元的梁某等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等案件,维护了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二是围绕社会治理重点,研究出台《关于对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犯罪慎用缓刑的意见》,巩固严打整治行动成果;联合市公安局、检察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实施意见》,切实提升办案效率。三是围绕综治主题创建,建立起13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成立法官宣讲团,开展“法官五进”活动,组织法制讲座和普法宣传21场次,提供法律服务1578人次,向机关、企业等单位提出司法建议523条,收到良好的工作效果。对449名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依法裁定减刑假释,协助公安、社区认真做好对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促进了平安德州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围绕服务大局和经济发展,巩固诚信有序发展环境。2014年,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一审商事案件10011件,结案标的额23.9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51%和32.55%。出台《关于服务融资方式创新的意见》、《关于服务企业发展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完善金融案件专业合议庭,集中办理了一批涉及金融安全的案件,得到市几大班子领导的高度评价和金融部门的多次感谢。德城区、齐河、武城等法院围绕地方财源建设工作,妥善审理金融案件,规范了县域经济秩序。开展涉金融案件执行会战,全市50多名法官奔赴全国各地,依法采取查封扣押、限期履行等措施,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开展“百名法官进企业”活动,成立服务企业发展调研小组,完善司法联络员制度,为全市57家企业在改制升级、债务梳理、破产重整等方面提供涉法服务。妥善审理涉及某商品交易市场的经济纠纷案件,最大限度降低案件审理对我市棉花、玉米等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的影响。依法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385件,协调撤诉率达83.83%,既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监督和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围绕我市几家大型酒店的股权和债权纠纷问题,依法开展了大量工作,为下一步招商盘活创造了条件。全力保障城建规划顺利实施,对群众就拆迁补偿进行法律咨询和诉讼引导,妥善化解涉及城区规划建设的多起纠纷。特别是积极协调国土、规划、税务等部门,妥善化解了因开发商拖延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致使多个住宅小区业主无法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的矛盾纠纷,消除了集体上访隐患。加大对自主品牌、核心技术的司法保护力度,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90件,促进了创新型城市建设。 (三)围绕化解纠纷和保障民生,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水平。2014年共审结各类一审民事案件16956件,同比上升7.53%,调解撤诉率达60.53%,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4.12%。大力推行四心工作法,积极设立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赡养费和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起诉的案件。夏津法院妥善审理了农民工集体讨薪案件,为102名农民工追回工资款145.3万元。齐河三个乡镇的77户菜农因购买11.3万株假种苗遭受严重损失,经齐河法院和中院多次调查取证和开庭审理,菜农顺利拿到了赔偿款。畅通12345法院民生热线,接听解答群众来电2293个,总体答复满意率达99.1%。认真执行司法救助制度,对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524.8万元,向刑事被害人及家属、特困申请执行人、特困信访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60余万元。此外,临邑法院林子法庭设立“劝和茶室”,通过一杯热茶、一声劝解,促进矛盾纠纷顺利化解;宁津法院柴胡店法庭的朱法官,手机24小时开机,对群众咨询有电必接、有问必答,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小朱热线”。这些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举措,都极大方便了群众诉讼,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 (四)围绕破解难题和提升公信,着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一是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坚持每月28日院长亲自接访、分管院领导每周轮流接访、党组成员定期下访、远程视频接访等制度,中院领导接访290人次,处理重大信访案件37件,化解信访积案136件,赴省进京访数量处于全省法院较低水平。二是综合治理执行难,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向社会公布了4799名老赖,对其采取银行不开新户、不发放新贷款、不办理对外支付业务等制裁措施。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涉公案件等专项执行行动,推行执行易人易庭、异地执行等措施,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2014年共执结各类案件7439件,执结标的额26.6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5.05%和91.1%。其中,对2675件案件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维护了司法权威。三是切实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共审结再审案件110件,占一、二审结案总数的0.34%,改判和发回重审41件,再审改发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四是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加强抗诉案件审理和检察建议审查工作,审结抗诉案件11件,改判和发回重审4件,调解撤诉2件,促进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效率。 二、锐意司法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司法工作水平 (一)围绕规范司法权力运行,严格落实法官办案责任。一是强化公开理念,依托信息化网络技术,将各类案件的立案排期、庭前调查、开庭审理、评议裁判以及执行过程中的信息在审判管理系统中公开,实现对审判权运行的无缝隙监督。二是规范权力配置,明确合议庭与院庭长、审委会的权力配置,规范提交审委会案件的范围和程序,去年全市法院审委会研究案件1115件,同比下降13.7%。完善院庭长办理案件常态机制,庆云、夏津等法院实行院长带头办案工作机制,2014年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25620件,同比上升11.8%。其中,中院院庭长办案1582件,同比上升3.2%。经济开发区、武城等法院探索推行了审判长办案负责制,规范了审判权的行使和办案责任追究,为推进审判机制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三是创新考核机制,以抽查卷宗、庭审观摩、案件回访等方式,对合议庭运行情况进行监督考评。对违反合议制度相关规定的,根据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取消法官个人及其所在部门年度评先树优的资格。 (二)围绕强力推进司法公开,着力提升司法公信权威。一是实现对外全面公开。依托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视频直播案件14件,微博直播4件,上网裁判文书15496份,微博公开减刑假释案件449件,居全省法院前列;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设置触摸屏查询台,通过大屏幕全天候向社会公开开庭信息,建成高标准科技法庭33个,中院就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工作在全省法院作了典型发言;全市法院实现了“一院一网站”、“一院一微博”,中院官方微博粉丝量突破20万,在人民网公布的“全国政务微博办实事排行榜”中,获得一次亚军和一次季军,并最终入选“2014年度人民网十大办实事政务微博”。二是实现了对内透明公开。强化办案流程公开,使每名法官的工作量和办案过程都能在审判管理平台上“晒”出来;加强案件材料公开,将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以及诉讼中形成的材料同步公开,使院庭长和其他法官全部可视,增加案件裁判的透明度。三是扩大了司法民主。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数量由2013年的363人增加到730人,基层群众所占比例超过三分之二,并全部进行了岗前培训;2014年,全市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3672件,中院和基层法院按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分别达到33.5%和85.6%,既推进了司法民主,又扩大了司法公开。对此,吴翠云书记、杨宜新市长均作出重要批示。 (三)围绕司法机制体制改革,创新司法工作方式方法。一是推进少审工作机制改革,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前科封存”制度、专职社会调查员制度和合适成年人制度,探索推行了心理咨询师、司法社工介入少审工作机制。在去年召开的全国法院少年法庭30年座谈会上,中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被表彰为全国少年法庭先进集体,作为中级法院的7个代表之一,接受了周强院长等最高法院领导的颁奖。会上展示了汇集德州法院大量创新经验和少审案例的专题片,得到参会领导和中外记者的高度赞誉。去年,我本人也被中国关工委、司法部和中央综治办联合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称号。二是推行道路交通事故联动调解机制,实现了交警调解、人民调解、法院诉讼、技术鉴定、法律援助、保险理赔“六位一体”,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一站式服务,提高了交通事故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该机制作为践行“四心工作法”的典型经验,被省法院在全省推广。三是推行行政案件社会公众代表听审评议工作机制,由社会公众代表组成听审团全程旁听庭审,将听审团的评议结果作为合议案件时的重要参考,增进了司法和民意的理性交流,提升了裁判的可接受性。四是禹城法院在创建并成功运行“庭站点对接和事调解”机制的基础上,拓展形成“和事员、人民陪审员、执行信息员”一岗三责的“三员一体”工作机制,得到省法院白泉民院长的充分肯定,吴翠云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此外,武城法院协同推进的“121”矛盾纠纷联动联调工作机制,乐陵法院推行的农村土地纠纷联动联调工作机制等做法,都从源头上化解了矛盾纠纷,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司法管理水平 (一)围绕提升素质和强化监督,打造人民满意法院队伍。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加强党性教育、司法良知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开展四中全会专题交流学习,实行“全员学习、全员交流、全员轮训”,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强化班子队伍建设,坚持从优待警,建立干警定期健康查体制度,主动在职级待遇、工作环境、家庭生活等方面给予关心和支持,增强干警干事创业的决心,形成了风清气正、务实干事的政治局面。2014年,全市法院共有73个集体和141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三是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力度,建立法官教学师资库,坚持法官教法官、庭审观摩等制度,组织参加和举办各类培训51次,参训人数1556人。乐陵法院连续十年开展“每日一题”活动,被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四是强化反腐倡廉建设,开通廉政举报网站,编辑《廉政教育专刊》13期,对12个基层法院和40多处人民法庭进行了3次明查暗访,对1名违规违纪干警进行了通报;推行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廉政回访等制度,对358件案件的837名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进行了回访,省法院主要领导对廉政回访制度给予充分肯定并专门作出批示。 (二)围绕作风建设和整治“四风”,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院党组和党员干警组织了10批次集中学习,向有关单位发放问卷1451份,入户走访基层党员群众530人,收到反馈意见建议2543条;中院班子开展谈心谈话217人次,征求意见457条,召开了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定了“两方案一计划一清单”,逐项落实了30项整改措施,对审判质量效率、纪律作风、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违规收费、“六难三案”等23个突出问题开展了集中治理;出台了《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意见》、《关于规范中院机关公务差旅费报销制度的意见》、《关于规范加强会议公文审批制度的意见》等17项文件。活动期间,按照市委网格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的要求,中院与夏津县宋楼镇结为联系对子,累计投入20余万元,协调资金60余万元,在文化广场、村庄绿化、医疗教育等方面提供支持。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全市法院在增强党性观念、严肃工作纪律、精简会议活动、规范公务接待、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有了明显转变,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 (三)围绕规范管理和基层建设,不断夯实公正司法基础。严格各项政务管理制度,严守保密工作规则,全年没有发生失火、失窃、泄密、丢失卷宗等责任事故。狠抓行政装备建设,规范财务管理,经费保障和基层基础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突破。陵城区法院审判办公综合大楼现已进入装修阶段,齐河法院审判办公综合大楼已开工建设,德城区法院审判楼扩建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多家法院的工作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坚持人财物向基层人民法庭倾斜,所有人民法庭均统一外观标识、统一功能设置、统一装备配置,科技法庭建设取得较大进展,法庭庭长职级待遇得到很好的落实。齐河、乐陵、庆云等法院新建扩建人民法庭8处,武城、平原、夏津等法院的21处人民法庭得到修缮,法庭形象和办公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四)围绕宣传调研和学术创新,切实提高司法理论水平。坚持“争一流、出精品、创品牌”的工作思路,信息调研宣传和司法统计工作继续保持在全省法院先进行列。一是普遍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2014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3次;中院联合市电视台开展“最美法院干警”系列宣传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干警的理解和认同;《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等中央级媒体登载反映德州法院工作的报道达350余篇,2篇新闻作品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全省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为我市政法系统赢得了荣誉。二是编辑工作简报78期,被最高法院、省法院和市委采用39篇;编辑《山东少年审判》等审判综合刊物8期,成功中标并承担了山东省法学会重点调研课题,共有15篇学术论文、典型案例、裁判文书和司法建议在全国、全省获奖。三是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先后与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省青年干部管理学院结成联谊共建单位,通过深层次的理论研讨和交流互动,有力提升了法官队伍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五)围绕接受监督和改进工作,努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重大部署、重要问题和重点工作及时请示报告,紧紧依靠党委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2014年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刑事审判专项工作报告。主动向政府、政协通报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和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设立代表委员联络督察室,通过定期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和为代表委员订阅报刊等形式,让代表委员及时全面地了解法院工作。广泛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以及在校学生、媒体记者1730余人走进法院,通过参观法院、观摩庭审、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各位代表,2014年市几大班子主要领导和省法院主要领导对中院工作作出批示29次,中院在全国、全省法院相关会议上作典型发言7次。今年1月份,吴翠云书记、杨宜新市长又分别对法院2014年总体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公正廉洁司法、关注保障民生、推进司法公开、锐意改革创新等方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鼓励,并在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破解司法难题、稳步推进改革、提升司法公信等方面,对今年工作寄予殷切期望并提出更高要求。在中院荣获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先进单位、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国司法改革联系点法院等较高荣誉的基础上,又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全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涌现出了全国优秀法院临邑法院、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禹城法院、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中院少审庭、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工作先进集体平原法院、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苏建军、全国法院先进个人郑春笋、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郝志华、全国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李攀、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杨贵孚等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进展,是省法院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的要求、与形势任务的需要相比,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的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强;个别法官和群众的感情不够深,在便民、利民、惠民等方面做得还不到位;有的法官政治素养不高、业务基础较差,能力水平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人民法庭、信息化、审判场所建设任务还很艰巨;执法不公不廉的现象在少数干警身上仍然存在。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不断强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四、立足职能适应形势,实现全市法院新的发展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改革发展全局之中,不断深化对新常态下经济发展阶段特征和规律的认识,依法审判执行好各类案件,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恪守司法中立和平等保护原则,探索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完善审判管理监督机制,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分析和督促机制,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 (三)积极推进和谐司法。打造“一小时司法服务圈”,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开展好诉讼引导、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服务,优化办事流程,降低诉讼成本;完善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加大简易程序、小额速裁适用力度;推行“田间法庭”、“社区法庭”、“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模式,把诉讼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四)有序推进司法改革。巩固司法公开、诉调对接、少年审判、人民陪审员等改革成果,在延伸司法服务、破解执行难题、完善信访终结机制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加深对司法改革的理解和把握,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准备,最大限度凝聚推进司法改革的正能量,确保全市法院人心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以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为目标,打造公正司法、务实干事、风清气正的法院队伍;着力加强党建工作,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着力整治“六难三案”问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从严治院,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惩治司法腐败。 (六)主动接受各项监督。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向政府、政协通报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和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实现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贯彻本次大会的决议,为实现公平正义、推进跨越发展、建设幸福德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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