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9年3月13日 孟祥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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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3月13日 | ||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3月13日在德州市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孟祥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在中共德州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扎实推进过硬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为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突出党建引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第一政治要务,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将党的建设融入法院各项工作。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牢牢把握人民法院政治属性,坚定理想信念,践行“两个维护”。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重大敏感案件和事项及时请示汇报。认真贯彻意识形态责任制,出台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党员干部使用自媒体“十个严禁”的意见》,牢牢把握主动权、话语权。 压实党建主体责任。明确党组书记是党建第一责任人,发挥党组成员引领作用,做到“支部建在庭上、先锋亮在岗上”。坚持重心下移,推行“一线工作法”,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法院、人民法庭,一线办理案件,一线督导调度。中院先后被评为“全市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党建工作规范化单位”,新华社《内参选编》和《人民法院报》头版专题报道中院党建工作。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查摆思想、作风中存在的问题,分门别类制定整改方案,从严整肃纪律作风。积极参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从细节入手打造文明司法新形象。常态化推进“清风德州天平行”活动,定期开展警示教育,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违法违纪行为。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实施“三优工程”,通过评选优秀庭审、优秀文书、优秀案例,培养优秀法官。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组织庭审观摩“大练兵”97次,举办法官论坛21次,文书评查12次,组织干警培训1182人次。33篇学术论文、裁判文书、典型案例在全国、全省获奖,对获奖作者记功嘉奖,倡树鲜明导向。中院庭审荣获首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庆云法院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德州法院法官论坛文集》和《家事审判研究》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发行,实现历史性突破。联合有关部门评选全市法院“十佳青年法官”“建功立业标兵”,用身边典型点燃创先争优激情。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有24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中院立案庭、全国家事审判改革先进集体中院民一庭、全国家事审判改革先进个人武城法院吴广辉、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禹城法院姜勇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全市法院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氛围。 二、发挥审判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中心,把案件质效作为法院工作生命线,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2018年,全市法院新收案件79154件,办结77196件,结案标的额218.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2.8%、10.1%、26.9%,结案率、服判息诉率等核心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在全省审判执行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安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共审结刑事案件2573件,判处罪犯2952人。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财产犯罪,重拳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德城区法院审结豪门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武城法院审结被告人王某等11人特大网上开设赌场案,违法所得近1.8亿元全部上缴国库。开发区法院审结“公车改革第一案”被告人李某交通肇事案,被省高院确定为参考性案例,并申报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07件123人,其中原厅级干部1人,原县级干部7人。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平原法院创新设立“防治校园欺凌先议工作办公室”,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惩处校园欺凌、“校园贷”等犯罪。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依法严惩方针,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审判团队,注重舆论宣传,加强分类指导和业务培训,始终保持打击黑恶犯罪高压态势。2018年,全市法院受理恶势力犯罪案件30件,宣判13件,严惩罪犯58名,其中五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适用财产刑30人。临邑法院审结全省第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省扫黑办发来贺电予以肯定。 依法保障重大战略实施。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审结商事案件16866件,护航实体经济,优化营商环境。中院先后出台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司法意见,深入重点企业帮扶指导,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44件,组织集中宣判,发布典型案例,依法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完善破产“府院联动”机制,陵城、乐陵、齐河、夏津、庆云等法院在党委政府领导支持下,妥善审理企业破产、兼并重组案件,盘活优质资产,防范金融风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全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审结教育医疗、抚养赡养、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24291件。出台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系列文件,全市法院依法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确权、流转等纠纷2187件,德城区法院在黄河涯法庭设立“乡村振兴法治教育基地”,乐陵法院完善农村土地纠纷联动调处机制,保障“三权分置”改革顺利进行。创新道路交通事故多元化解机制,在开发区法院建立“德州法院道交一体化诉调中心”,方便群众高效快捷化解纠纷。认真执行司法救助制度,保证救助金及时、足额发放,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25.5万元。 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审结行政案件831件。连续三年公开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积极配合市政府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连续两年位列全省首位,促进政府与行政相对人良性互动,有效化解官民矛盾。在基层法院开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划管辖试点,禹城、武城、宁津、临邑、夏津、齐河法院成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推进执行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坚决完成重大政治任务。2018年,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7397件,结案27137件,同比分别上升12.2%、16.4%,实际执结率、终本合格率、执行信访办结率全省第一,执结标的额113.5亿元,执行到位额48.9亿元,通过真金白银兑现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自省高院2018年4月建立执行考核通报制度以来,德州中院综合指标有十六周位列全省前3名,陵城、宁津、齐河、临邑四个基层法院多次位列全省前10名。 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最高法院和省高院作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后,中院党组第一时间汇报,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见措施,出台专门文件,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强大合力。 开展集中攻坚执行行动。对标最高法院评估指标,细化措施,分类管理,一案一策,压茬推进。中院建立党组成员包院包案制度,实行周通报、周调度,对工作不力的法院院长、执行局长约谈11人次。先后开展“霹雳行动”“亮剑行动”等集中执行行动256次,执结案件8417件,执结金额24.8亿元。两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15次,2018年5月17日,最高法院组织全国50家媒体直播德州三个法院执行现场,1800余万人点击观看,营造打击“老赖”强大声势。 推进执行联动和失信惩戒。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联合出台文件,召开联席会议,开通办理拒执罪“绿色通道”。与公安、银行、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加大查人、查车、查控财产力度。齐河法院创新“网格+执行”联动模式。开发区法院在全国首创与保险公司、慈善总会联合设立“执行救助基金”。综合使用电影院线、中心广场电子屏等平台,持续开展“曝光行动”,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45826例,限制高消费28989人次,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四、深化改革创新,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主线,突出问题导向,立足德州实际,对标对表先进,推动各项工作改革创新。 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促进家庭文明建设。认真贯彻上级法院部署要求,组建专业团队,创新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化解家事纠纷“德州模式”。2018年,在民事案件总量大幅上升的同时,德州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数量同比下降6.1%,离婚案件调撤率59%,同比上升7.4%,有力维护了全市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武城法院在全国家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宁津法院建立全省首家家事综合服务中心,最高法院在我市举办“德州杯”家事审判论坛,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德州法院改革经验先后被《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最高法院、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市委主要领导先后批示肯定。 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环境资源审判领导小组,配齐配强审判力量,总结典型案件,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守护德州碧水蓝天。中院案例入选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平原法院建成全省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和生态文明法治教育基地”,得到社会各界好评。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持续激发办案潜能。完善员额法官动态管理机制,组织遴选第二批员额法官12名,全部充实到基层法院,加强一线审判力量。圆满完成法官等级晋升,落实职业待遇保障。优化审判团队建设,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责任,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市法院院庭长承办案件47681件,占结案总数的61.8%,位居全省前列。2018年5月30日,德州法检“两长”同堂审案,当庭撤销虚假诉讼判决,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建设智慧法院,优化司法服务格局 贯彻落实“一次办好”改革理念,坚持智慧法院建设与“审判服务提速工程”深度融合,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推行“门诊式”诉讼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推行“信息化、立体化、协同化”诉讼服务模式,线上线下同步融合,厅内厅外联动服务,最高法院副院长姜伟批示肯定。积极回应互联网时代司法新需求,完善电子诉讼平台,陵城、宁津、庆云法院建成“24小时法院”。2018年,全市法院网上提交立案申请18053件,审查通过12928件,网上缴费8072件。 建成智能化审判服务系统,全方位辅助办公办案。建成两级法院审判业务云平台和数据集控中心,开通“掌上法院”APP,建成远程视频开庭、智能语音识别、电子卷宗自动生成等系统。中院、德城、陵城、禹城等法院多次运用网络视频技术成功审结跨国案件。 构建“两微一网”新媒体平台,打造多元公开体系。2018年,全市法院上网裁判文书57652份,庭审直播案件2206件。召开新闻发布会29次,发布典型案例59个,中院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原创信息,活跃度和点击量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监督是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的重要保证。全市法院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监督。坚持专题研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制定台账,逐项落实。2018年,全市法院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37次,旁听案件审理1050人次,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3次。中院主动聘请29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德州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面对群众司法新需求新期待,全市法院在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司法能力上还有不足;随着案件数量逐年增加,审判团队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化等基层基础工作与先进水平还有差距;面对从严治党新常态,在加强党的建设、严肃纪律作风等方面还有待强化。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省市“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动员大会精神,努力做到“四个突出、四个提升”: 一是突出政治建院,提升服务大局水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中。围绕全市重点工作,找准着力点,增强主动性,为新时代德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突出执法办案,提升公正司法水平。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公正司法,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化解民事纠纷,依法审理经济案件,服务高质量发展。巩固扩大“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胜诉权益及时实现。 三是突出改革创新,提升司法为民水平。统筹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完善环境资源审判、多元化解纠纷等工作机制,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提升各项审判执行工作水平。 四是突出从严治院,提升队伍建设水平。坚持党建引领,紧抓从严治党力度不放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工作落实年”活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开展“三优工程”,实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提升法官司法能力。 各位代表,新时代对人民法院提出新的要求,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努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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