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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6年2月20日 孟祥刚)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2月22日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2月20日在德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上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孟祥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全市法院新收案件69024件,结案69092件,结案标的额184.0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57.75%、71.14%和177.84%。

  一、忠实履行司法职责,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德州建设。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关于平安创建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938件,判处罪犯2726人,同比分别上升14.67%和19.09%。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杀人、放火、抢劫、盗窃、拐卖妇女儿童、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1468件,判处罪犯1872人。坚决遏制毒品犯罪高发态势,加大对毒品犯罪打击力度,审结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案件48件,判处罪犯101人。依法惩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腐行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15件,判处罪犯196人。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非法经营、非法集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食品安全案件171件,判处罪犯302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符合法定情形的罪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严格非法证据排除。认真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对27名符合条件的罪犯依法裁定特赦。

  依法调节经济关系,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4795件,结案标的额112.5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47.68%和368.97%。坚持平等保护,审结买卖、担保、侵犯商业秘密等案件2749件,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诚实守信市场环境。规范金融市场,审结借款、证券、保险、票据等案件14314件,其中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4601件,参与农信社银行化改制专项行动,完善金融案件专业合议庭建设,开展“百名法官进企业”活动,审结企业破产、兼并重组、公司纠纷、知识产权等案件94件,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审结涉及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案件104件,依法制裁环境污染行为。

  依法保护民生权益,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审结一审民事案件21109件,结案标的额18.83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4.49%和36.35%。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8835件,促进社会家庭和谐。审结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土地流转纠纷案件103件,服务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审结城市房屋买卖、租赁、物业纠纷案件739件,维护城市居民生活秩序。开展“农民工讨薪”案件集中清理活动,完善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审结劳动争议、社会保障、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1086件。重视涉军维权工作,开辟涉军维权窗口,开展“法官送法进军营”活动,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畅通12345法院民生热线,认真执行司法救助制度,对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083.81万元,向刑事被害人及家属、特困申请执行人、特困信访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60余万元。依法解决行政争议,审结一审行政案件605件,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着力破解司法难题,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加大执行力度,执结各类案件16387件,执结标的额51.85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20.28%和94.63%。进一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作为全省第一批开通网络查控系统的法院,查控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信息17500余人次,涉案标的额22.3亿元。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249例,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在融资贷款、出境、乘坐飞机高铁等方面进行限制。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全力化解涉诉信访,坚持院长每月定期接访、分管院领导每周轮流接访、党组成员定期下访、远程视频接访等制度,接待来访2065人次,办理人民来信156件。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了上下级法院的实时连线,减轻了当事人的奔波劳苦。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设立律师值班室,值班律师接待群众申诉咨询131件,申诉人当场表示不再申诉的13件,达成代理申诉意向的17件。

  二、不断强化审判管理,着力提升审判质效

  强化审判权力制约。落实审判委员会讨论规则,发挥内部监督制约功能,确保依法用权。中院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33次,研究疑难复杂案件108件。严格落实法官办案责任,明确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的权限和程序。制定《关于加强审判权内部监督制约的意见》、《关于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逐案审查分析的规定》,推动审判责任追究从形式化向实质化转变。对重大职务犯罪和减刑假释案件全面引入人民陪审员参审,中院和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分别为36.5%和92.42%,同比上升4.13和4.81个百分点。

  强化质量效率管理。对案件庭审、裁判文书和诉讼卷宗随机抽查,定期分析审判态势和质效指标,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全年依法审结各类二审、再审案件2762件。落实催办、督办制度,要求立案、送达、审判、执行各环节依法限时办结。深化案件繁简分流,简易程序适用率为47.69%,同比上升5.63个百分点。全市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4.52%,中院二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7.73%。

  强化司法行为监督。强化办案流程公开,每名法官的工作量、办案过程和各类诉讼材料都在审判管理平台上“晒”出来,增加案件裁判的透明度。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全市法院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28件。加强庭审可视化监督,推行全程录音录像,庭审直播198件。将案件信息在司法公开平台上公开,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进展情况。推进裁判文书公开,上网裁判文书59011件,方便当事人、律师及社会公众查询。完善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短信等多元公开体系,实现“一院一网站、一院一微博”,召开新闻发布会11次,发布典型案例52个,公开减刑假释案件1216件,预告开庭信息46571条,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

  三、稳妥推进各项改革,完善法院工作机制

  扎实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认真执行登记立案规定,各类案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9.5%,“立案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开通山东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在线提供申请立案、提交材料、接收文书等服务,目前全市有多家律师事务所参与使用该平台。

  推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出台《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方案》和《诉调对接工作流程管理规定》,完善交通事故、劳动争议、保险纠纷、医患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多元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齐河法院被确定为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探索推进司法工作机制创新。禹城法院推行“和事员、人民陪审员、执行信息员”一岗三责的“三员一体”工作机制,得到最高法院领导的肯定。推进少审工作机制改革,探索推行司法社工介入少审工作机制,夏津法院成立“阳光司法社工服务中心”,实现了诉讼服务的社会化和专业化。武城法院推行“轻刑快审”工作机制,轻微刑事案件平均审限缩减为8天,均做到了当庭宣判,为省法院推行轻微刑事案件速裁机制改革提供了有益参考。临邑法院推行审判组织“1+1+1”模式,实现简易程序适用率、院庭长参审率、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和案件质量效率的四个提升,被省法院在全省推广。

  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不断夯实司法基础

  从严治院,确保廉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践行宗旨观念,大力推广“四心工作法”,切实增进群众感情,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和“六难三案”专项整治活动,对12个基层法院、45处人民法庭进行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全面排查廉政风险节点,对基层法院执行款物进行专项检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决惩治司法腐败。

  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强化业务培训,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定向分类培训干警1190人次,对320名人民陪审员开展业务轮训。举办“弘扬邹碧华精神、争当模范好法官”主题演讲,鼓励干警爱岗敬业。坚持法官教法官、庭审观摩等制度,院庭长带头承办案件48177件,占全部结案数的69.73%。倡导干警多办案、多研究、多总结,开展全市法院重点调研活动,承担的山东省法学会重点调研课题顺利结项,先后有9篇学术论文、典型案例、裁判文书和司法建议在全国、全省获奖。

  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在人、财、物等方面向基层倾斜,新建、改建和修缮29处人民法庭,多家法院工作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充分发挥中院的宏观指导、审判监督作用,提升基层工作水平。依法采取指定管辖、提级管辖、指定执行、提级执行等方式,帮助基层法院排除干扰。全市基层法院招录人员22人,缓解案多人少压力。推动落实人民法庭庭长科级待遇,在晋级晋职、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一线法官倾斜,推荐的市级以上表彰名额85.6%来自基层。全市基层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63633件,占全市结案总数的92.1%,同比上升74%。

  各位代表,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是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的重要保证。全市法院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向党委报告工作制度,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依法向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工作,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去年市“两会”闭幕后,中院专题研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议讨论意见,制定整改台账,对各项意见建议认真办理。通过开展法院开放日、定期走访、邀请参观法院、观摩庭审、订阅报刊等形式,让代表委员及时全面了解法院工作,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监督支持,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面对经济新常态和群众新期待,司法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待增强;个别案件审判质量不高,审理期限较长,案件执行不够及时到位;运用改革思维破解案多人少、信访难、执行难等问题的办法措施需要进一步强化;个别干警群众观念不强、司法行为不够规范;个别当事人维权方式偏激,冲击法院、哄闹法庭、威胁法官等干扰审判工作的现象时有发生,尊重和服从裁判的社会氛围有待进一步改善。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坚持“五个注重”:

  一是更加注重服从服务全市工作大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市“十三五”规划和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等中心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自觉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依法治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更加注重执法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善于用法治思维处理好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关系,处理好法理情的关系,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善于从社会视角处理问题,把严格公正司法与理性文明司法结合起来,推行人性化司法、阳光司法,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更加注重规范司法行为和作风建设。紧盯作风领域新形势新动向,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健全改进司法作风长效机制。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推行“四心工作法”,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

  四是更加注重基层基础建设。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进一步完善监督指导机制,争取各方面关心支持,解决基层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以基层工作的全面进步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五是更加注重法院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教育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看齐意识,提升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创新制度管理,提升法官政治素养和司法能力。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确保司法廉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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