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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9年1月7日 尚洪立)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02日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9年1月7日在德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尚洪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8年,全市法院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以服务大局为中心,坚持抓审判工作、抓队伍建设、抓法院改革、抓基层基础,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发展和长足进步。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年来,全市法院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狠抓执法办案这个第一要务,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全年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8793件,解决诉争标的额16.38亿元。

  (一)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积极参与“平安德州”建设。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严惩那些杀人、抢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年共审理各类一审刑事案件1209件,判处罪犯1809人,始终保持了对犯罪的高压态势。二是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严惩各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全年共审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02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2.27万元。三是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等刑事政策,严把事实证据关、定罪量刑关,确保办理的每起案件特别是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四是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采用圆桌方式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和回访帮教等工作,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方面做了一些有益探索,得到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的充分肯定;利用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司法建议等形式,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落到实处,对认罪服法、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的1485名罪犯予以减刑或假释,扩大了办案的效果。

  (二)加强商事审判工作,全力促进经济发展。全市法院紧紧围绕“扩内需、保增长、促发展、保民生”重大战略部署,围绕市委确立的打造区域经济文化高地的总体要求及“南融北接”、“发展生态经济”等发展战略,积极为培植优势产业、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院领导带队深入晶华、德棉等9家大型骨干企业调研走访,实地帮助解决涉法障碍,采取集中座谈的方式与117家企业的厂长经理面对面交流,了解对司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中院研究出台了服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案件的审理,注重对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鼓励诚实守信,制裁侵权违约,共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9439件,标的额11.23亿元;审理各类涉及知识产权案件156件,依法保护自主创新,服务品牌战略的实施;对事关全市经济发展的重大敏感案件,坚持多沟通、多协调,为企业创造一个宽松的经营环境,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

  (三)妥善化解民事行政纠纷,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坚持把重民生、排民忧、解民难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为“三农”工作搞好服务,妥善审理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全年共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债权债务等各类民事案件10525件;审理行政案件1560件。积极探索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相互衔接的“诉调对接”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构建遍及城乡的纠纷处理网络。探索推广圆桌方式审理行政案件,建立行政案件提级指定管辖工作机制,尽可能多地适用调解、协调、和解等方式处理矛盾纠纷,调解撤诉率达63.54%。不断深化“便民诉讼网络”建设,积极开展法官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的“五进”活动,进一步巩固完善“一条龙”服务的立案大厅功能,加强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积极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畅通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推行刑事被害人和特困申请执行人救助制度,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52人(次),共减、免、缓交诉讼费23.28万元。

  (四)大力加强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进一步完善统一管理、协调、指挥的执行工作模式,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对执行工作的支持,把协助法院执行案件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和与全国联网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执行案件提级管辖、指定执行和易人易庭等工作机制,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适时开展集中执行会战,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全面开展。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5942件,标的额3.02亿元,呈现了执结率高、存案少的良好局面,执行工作处于全省法院前列,11月28日我院作为法院系统唯一代表在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电视电话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五)着力解决信访问题,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全市法院立足于畅通渠道、解决问题,坚持把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作为“一把手”工程,每月20号院长公开集中接访与每周四分管院长轮流接访雷打不动,建立了信访责任倒查、领导包案责任制、重点案件挂牌督办、涉诉信访情况月通报等制度,凡访必查、查必有果、取信于民。实行领导联系点制度、法官定期回访制度,对疑难、不稳定案件及时组织法官到乡镇、村组及当事人家中回访,开展信访积案“百日会战”活动和“重信重访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特别是在奥运会、残奥会等重大敏感时期,领导带案下访,保证了无一进京赴省重信重访案件。创立的排查、分流、听证、协调、终结“五步法”化解上访老户的经验做法被省法院在全省法院推广。全年院长共接待处理涉诉信访案件237件324(人)次,信访工作荣获全省法院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被中政委授予集中排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先进集体。

  二、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年来,全市法院坚持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衡量和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以扎实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及市里部署的“机关效能建设年”两项活动为总抓手,抓队伍建设,抓法院改革,抓规范管理,抓基层建设,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一)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一是狠抓思想政治建设。结合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自觉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先后开展了以案析理活动、先进事迹巡回报告、“视当事人为亲人”先进事迹演讲活动,特别是编辑出版了《大道:法律格言书法欣赏集》一书,建起了廉政文化长廊,中纪委驻最高法院纪检组组长李玉成、省法院院长周玉华作出重要批示并给予高度评价;探索建立的强化干警业外监督“五道防线”,受到了省委副书记刘伟同志的高度评价。随着广大干警政治素质的提高,队伍的先进性意识、大局意识明显增强,特别是汶川大地震后,全市法院广大干警踊跃捐款52万余元,走在了全省法院的前列。二是狠抓领导班子建设。继续叫响“干警向班子看齐,班子向班长看齐,班长向制度看齐”这个口号,党组一班人身体力行、严于律已,较好地起到了表率作用。三是狠抓工作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以当事人为本”的理念,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高快好省地审判执行案件,工作中做到善心、公心、耐心、热心、诚心、爱心、真心、细心、廉心、以心换心对待当事人,提升了司法服务的水平。四是狠抓业务技能建设。不断强化“人才兴院”战略,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争当学习型法官活动,选派参加上级法院培训和自己组织培训400多人次;组织案件随机庭审观摩评议39人次,开展争创“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的“三零”庭室和“三零”法官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在全国法院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学术研讨活动中获得了一个二等奖和一个三等奖,实现历史性突破。五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为载体,不断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开展了“十二个一”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不必为”的惩防机制体系,落实廉政监督告知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促进了司法廉洁。省法院专门在我院召开了带有现场会性质的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推广我们的经验。

  (二)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强化监督指导。作为最高法院确定的全国九个司法改革联系点中院之一,我们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规范司法行为着手,坚持改革创新,先后重新修订和完善了19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二审、再审改判和发回的标准和程序,全年审理二审案件1426件,改发率为15.85%;审理再审案件170件,改发率为12.35%,较好地发挥了对下级法院的审判监督作用。强化了立案庭审判流程管理和审监庭的质量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规范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案件逐案评查分析通报及改判发回重审情况、超审限办案、法官信访情况月通报制度,并与年终岗位目标考核相挂钩;进一步规范院长、庭长签发文书制度,落实审务公开,注重发挥审委会监督指导作用,对所有再审案件均由审委会讨论把关,针对审判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进行指导,促进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司法保障水平。按照精力向基层集中、力量向基层加强、工作向基层贴近的思路,通过完善“中院民一庭——基层法院——人民法庭”三级管理指导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的管理指导。坚持以工作促建设,继续强化“五化法庭”建设,克服经费短缺等诸多困难,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施工、严要求管理,全年又有齐河的焦庙法庭、赵官法庭等10多处法庭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对已建成的人民法庭积极完善配套设施,加强软件建设,优化队伍结构,落实法庭庭长和工作人员的待遇,改善办公生活条件,提高了广大干警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确保法院工作健康发展。全市法院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和省委、市委意见,进一步增强党的领导观念,坚持把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依靠党委的领导解决法院工作中的问题。组织认真学习《监督法》,不断强化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向人大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的意识,及时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并在审议法院工作时派出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和建议,按照人大决议要求加强和改进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制度,并通过定期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登门回访、邀请旁听案件和为代表订阅报刊等形式,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时、全面地了解法院工作。去年共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及批转信件9件。全市法院还及时主动地向政府、政协通报工作情况,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常就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法院解决工作中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有力地促进了我们工作的开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一直关心、爱护、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工作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一举跨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创造了许多很好的经验,41个单位和46名个人立功或受到表彰,先后荣获全省法院综合考核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研讨活动组织工作先进奖,全省法院思想宣传优秀单位,全省法院调研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中院民一庭、教育培训处被省院荣记集体一等功,齐河县法院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公正执法先进集体,德城区法院、中院刑三庭被省委政法委授予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涌现了全国模范法官白光锋、全国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吕庆虎,被省院荣记一等功的苏建军和全省优秀法官、全市十大杰出青年王慧等一大批先进典型。省法院院长周玉华来我院视察,对德州便民诉讼、诉调对接、交通事故合议庭、以当事人为本“十心”工作法、涉诉信访、综合治理执行难、行政案件协调机制、少年审判、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以及完善审判公开和监督等十个方面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要求省法院总结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达到100%和99%的陵县法院和临邑法院的经验,并专程派人到乐陵法院总结青少年审判方面的经验在全省予以推广。市几大班子主要领导多次对我院工作做出重要批示,最高法院、省法院刊发简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宣传推广了我们的经验。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与形势任务的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司法审判的质量效率效果与实现公平正义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执行难和涉诉信访问题仍未从根本上解决;有的法官大局观念、服务意识不够强,仍存有就案办案、忽视社会效果的问题;有的法官政治业务素质不够高,工作作风不够深入,还存在对当事人冷横硬烦的问题;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信息化、审判设施建设任务还相当艰巨;中院对下级法院监督指导不够有力。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立足自身抓好整改,努力加以解决。

  三、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全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人民法院工作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全市法院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的重要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中共德州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保市委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努力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牢固树立发展是首要任务的理念,在保障经济发展方面有新作为。深刻领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实质,充分发挥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要加大服务企业力度,关心和支持企业家,成立涉法商事协调领导小组,设立涉企商事咨询台,公布热线电话,经常走访企业,提出司法建议,构建立、审、执“绿色通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涉案企业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对社会影响较大的企业破产案件、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多汇报、多沟通,寻求最佳的解决办法。

  (二)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在维护稳定方面有新作为。要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责任,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充分发挥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把握正确方向,做到部署工作、处理问题、审理案件都置于大局中思考,从有利于大局来把握;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可能出现的新情况,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治犯罪,减少社会对抗,推进“平安德州”建设;以化解矛盾、定分止争为目标,依法审理好各类民商事和行政案件,以公正的裁判、和谐的手段、高效的服务,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牢固树立民生是根本宗旨的理念,在司法为民方面有新作为。要把群众诉求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点,着力解决好因受金融危机影响而发生的拖欠职工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妥善解决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案件;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高度重视服务“三农”工作,依法处理好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管理制度以及农业科技创新、农民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案件;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过硬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深入开展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尽可能地多适用调解、协调、和解等方式处理矛盾纠纷,实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的目标;努力健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完善远程立案、巡回立案、预约办案等方式,进一步推广“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等做法,在各个方面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便捷的服务。

  (四)牢固树立改革创新的理念,在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效果方面有新作为。充分把握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改革试点单位的契机,认真落实中央及最高法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着眼于解决制约法院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化完善审判质量、效率管理及法官业绩评估、岗位目标管理等工作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强化审判监督制约,加强审委会和专职审委会委员监督案件质量的职能,提高审判的质量效率和效果。

  (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在队伍建设方面有新作为。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加强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环节抓紧抓好,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发挥好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努力带出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坚强队伍。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进“学习型法院”的开展,加强人才引进与强化教育培训相结合,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深入落实以当事人为本的理念,真正解决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态度问题;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完善“四不为”的廉政建设惩防机制,确保“六无”目标的实现。

  (六)牢固树立整体发展的理念,在夯实法院工作基础方面有新作为。继续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的方针,加大对基层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的监督指导力度,健全完善监督指导机制,积极帮助基层法院解决制约工作发展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装备建设,完善人民法院经费保障机制,提升服务保障审判工作的条件和水平,发挥好基层法院面向农村、贴近群众的优势,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的决议,为建设新德州、实现新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向祖国六十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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