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司法统计相关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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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1月20日 | ||
2012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0250件,审执结40042件(含旧存),审限内结案率达100%,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为69.87%,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3.31%,上诉案件改判发回率为3.05%。其中,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286件,判处犯罪分子1775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353人;审结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案件553件,判处罪犯801人;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71件,判处罪犯116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100件,判处罪犯175人;对621名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被告人依法判处非监禁刑;对707名认真接受改造、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罪犯依法裁定减刑假释。共审理一审商事案件10592件,结案标的额11.81亿元。开展“百名法官进企业”走访服务活动,完善司法联络员制度,走访企业307家,举办讲座25次,出台企业防范经营风险提示60条,提出司法建议195条,为287家企业的改制、项目引进等提供涉法帮助。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162件,促进了创新型城市建设。共审结各类一审民事案件16231件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326件,协调撤诉率为76.24 %。共对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70万元,向刑事被害人及家属、申请执行人、信访当事人发放救助金230万元。共审结再审案件187件,占一、二审结案总数的0.6%。共执结各类案件7695件,执结标的额29.81亿元,实际执行率达7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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