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家庭日,德州中院这样做……

2024年05月15日
作者:德州中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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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家有爱 依法带娃:德州中院等十部门联合发文,聚焦家庭教育指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优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国际家庭日”来临之际,德州中院联合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共青团德州市委、德州市妇女联合会、德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德州市教育局、德州市公安局、德州市民政局、德州市司法局、德州学院等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令”的规范实施,促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实施意见》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总体要求、家庭教育指导的适用情形及教育内容、指导程序、保障机制等方面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明确了各个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及联动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家庭教育指导的程序问题,形成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的强大合力。《实施意见》首次提出司法机关与驻德高校的密切配合,有利于不断提升我市家庭教育指导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

倡导和谐 反对家暴:德州中院等七部门联合发文,向家庭暴力说“不”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反家暴联动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充分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积极作用,构筑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在“国际家庭日”来临之际,德州中院联合德州市妇女联合会、德州市教育局、德州市公安局、德州市民政局、德州市司法局、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推动“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与规范,建立反家暴工作长效联动机制,不断提升工作实效,推动反家暴工作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的形成。

  《实施细则》对贯彻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各部门在预防、遏制家庭暴力方面的具体职责以及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申请主体、申请方式等方面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在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以及协助执行方面的职责分工,对于全面推动多元化解纠纷和诉讼服务建设,切实保障家庭暴力受害人特别是妇女、未成年人及老年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家庭、打造平安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下一步,德州中院将继续立足主责主业,与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联动机制,规范、科学、高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在家庭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养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

德法润苗,后会无“欺”:预防校园欺凌宣讲走进德州天衢新区太阳城小学

  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欺凌,共同守护校园安全,5月14日下午,德州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干警李芳、夏青走进德州天衢新区太阳城小学,以“预防欺凌,呵护成长”为主题进行法治宣讲,100余名师生参加活动。

  课堂上,李芳以漫画展播、专题视频播放以及PPT互动等同学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同学们代入角色,去认识、理解校园欺凌的含义和表现形式,并通过生动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后果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同学们积极参与发言互动,并就如果自己遇到校园欺凌、或者看到同学被欺凌有何应对策略等,进行分享交流。

  活动现场向老师和同学们发放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手册和《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对于不良行为的“抵抗力”,提升不法侵害辨别与自我保护能力,同时督促学生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守护好未成年人“第一课堂”,共促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

  宣讲结束后,德州天衢新区太阳城小学举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聘任李芳担任法治副校长。校长畅立强颁发了聘书,双方进一步明确了加强院校法治共建、创新法治课堂形式的目标要求。

  下一步,德州中院将继续延伸审判职能,聚焦未成年人法治需求,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形式多样、有效的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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