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我市召开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市场监管局三级调研员苏建军,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张小雪,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孙暖,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负责人李广龙出席,介绍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4年以来,德州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强化履职担当,彰显公正高效司法
2024年德州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06件,受理案件数与去年基本持平,增幅较去年下降30个百分点;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873件。
一是加强民事司法保护,坚决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836件,助力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二是严厉制裁刑事犯罪。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30件。聚焦食品安全、身心健康、教育培训、科技创新等领域,发出涉知识产权从业禁止令,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治理、溯源打击,彰显人民法院持续深化最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决心。
三是有力规范行政执法,深入推进府院联动。2024年审结知识产权行政案件6件,知识产权行政和解司法确认5件,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
完善体制机制,构建高效能保护格局
一是建强队伍,破解结构难题。推动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实质化运行,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高效便捷回应权利人的及时救济需求;推动知识产权批量诉讼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引导权利人溯源恰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是完善多元解纷。以法院推动、行政机关协同、特邀调解员接单、员额法官跟踪指导的调解模式,先行调解实质化解知识产权纠纷408件,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联动协调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协同保护力度。德州法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检察院、仲裁委、工商联等单位进一步深化合作,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依托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等平台,实现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联动、法律监督与执法、司法同行。
延伸审判职能,助推社会治理
一是适时提出司法建议。2024年,德州法院发出5份涉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建议,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行业协会共同发力,落实“抓前端、治未病”,通过联动保护机制,从源头减少知识产权纠纷数量。
二是加强知识产权法治宣传。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和普法宣传活动,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氛围。过去一年,德州法院开展巡回审判十余次;深入工业园区、企业、机关、社区、学校、广场等场所,开展知识产权宣讲宣传活动;邀请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旁听庭审,扩大审判影响辐射面,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三是服务企业知产创新保护。德州法院在相关行业协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宣贯,为企把脉,因需施教,提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风险防范二十条建议,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讲政治、顾大局、促公正、提效率,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德州实践作出法院贡献!
答记者问
请问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德州法院是如何理解与运用惩罚性赔偿的?
张小雪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是指侵权人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的制度,是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效遏制侵权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对惩罚性赔偿作出专门规定。202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原告主张被告故意侵害其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且情节严重,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处理。”2022年4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裁判指引》,进一步明确并细化了举证责任、侵权故意的认定、赔偿计算方式与赔偿总额等内容。
近年来,德州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以及省法院裁判指引意见,对故意且情节严重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依法积极审查处理,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在我们审理的某协会诉德州某商务会馆侵害作品发行权案以及北京某公司诉德州某培训学校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中,针对被告的重复故意侵权行为,依法适用了惩罚性赔偿,强化震慑效果。下一步,德州法院将继续贯彻最严格保护理念,依法敢用善用惩罚性赔偿,打击和遏制知识产权领域的严重侵权行为。
请问德州两级法院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下一步有哪些工作打算?
张小雪
全市两级法院将持续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深化府院联动,为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服务。关于今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主要有以下三点举措: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抓牢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权利人合法权益。推进“三合一”人才队伍建设,构建专业化、集约化、精细化审判团队,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打造知识产权审判“铁军”。
二是持续深入开展府院联动,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德州法院将密切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沟通协作,落实联席会议、座谈会共识,不定期开展专项研讨,邀请双方宣讲授课,推动司法裁判标准与行政执法标准相统一,实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高效顺畅衔接。
三是推动多元共治,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实效。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司法确认快速通道等专业化体系,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提升解纷效能。继续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和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案例宣传强化规则引领,定期开展企业普法活动,提升企业自主解纷能力。通过批量诉讼专项治理、权利滥用防范机制、反向判决示范作用、司法建议源头解纷,助力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治理延伸,多点聚力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4月23日,我市召开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市场监管局三级调研员苏建军,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张小雪,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孙暖,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负责人李广龙出席,介绍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4年以来,德州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强化履职担当,彰显公正高效司法
2024年德州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06件,受理案件数与去年基本持平,增幅较去年下降30个百分点;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873件。
一是加强民事司法保护,坚决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836件,助力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二是严厉制裁刑事犯罪。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30件。聚焦食品安全、身心健康、教育培训、科技创新等领域,发出涉知识产权从业禁止令,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治理、溯源打击,彰显人民法院持续深化最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决心。
三是有力规范行政执法,深入推进府院联动。2024年审结知识产权行政案件6件,知识产权行政和解司法确认5件,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
完善体制机制,构建高效能保护格局
一是建强队伍,破解结构难题。推动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实质化运行,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高效便捷回应权利人的及时救济需求;推动知识产权批量诉讼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引导权利人溯源恰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是完善多元解纷。以法院推动、行政机关协同、特邀调解员接单、员额法官跟踪指导的调解模式,先行调解实质化解知识产权纠纷408件,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联动协调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协同保护力度。德州法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检察院、仲裁委、工商联等单位进一步深化合作,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依托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等平台,实现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联动、法律监督与执法、司法同行。
延伸审判职能,助推社会治理
一是适时提出司法建议。2024年,德州法院发出5份涉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建议,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行业协会共同发力,落实“抓前端、治未病”,通过联动保护机制,从源头减少知识产权纠纷数量。
二是加强知识产权法治宣传。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和普法宣传活动,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氛围。过去一年,德州法院开展巡回审判十余次;深入工业园区、企业、机关、社区、学校、广场等场所,开展知识产权宣讲宣传活动;邀请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旁听庭审,扩大审判影响辐射面,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三是服务企业知产创新保护。德州法院在相关行业协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宣贯,为企把脉,因需施教,提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风险防范二十条建议,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讲政治、顾大局、促公正、提效率,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德州实践作出法院贡献!
答记者问
请问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德州法院是如何理解与运用惩罚性赔偿的?
张小雪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是指侵权人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的制度,是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效遏制侵权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对惩罚性赔偿作出专门规定。202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原告主张被告故意侵害其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且情节严重,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处理。”2022年4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裁判指引》,进一步明确并细化了举证责任、侵权故意的认定、赔偿计算方式与赔偿总额等内容。
近年来,德州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以及省法院裁判指引意见,对故意且情节严重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依法积极审查处理,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在我们审理的某协会诉德州某商务会馆侵害作品发行权案以及北京某公司诉德州某培训学校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中,针对被告的重复故意侵权行为,依法适用了惩罚性赔偿,强化震慑效果。下一步,德州法院将继续贯彻最严格保护理念,依法敢用善用惩罚性赔偿,打击和遏制知识产权领域的严重侵权行为。
请问德州两级法院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下一步有哪些工作打算?
张小雪
全市两级法院将持续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深化府院联动,为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服务。关于今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主要有以下三点举措: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抓牢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权利人合法权益。推进“三合一”人才队伍建设,构建专业化、集约化、精细化审判团队,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打造知识产权审判“铁军”。
二是持续深入开展府院联动,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德州法院将密切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沟通协作,落实联席会议、座谈会共识,不定期开展专项研讨,邀请双方宣讲授课,推动司法裁判标准与行政执法标准相统一,实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高效顺畅衔接。
三是推动多元共治,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实效。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司法确认快速通道等专业化体系,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提升解纷效能。继续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和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案例宣传强化规则引领,定期开展企业普法活动,提升企业自主解纷能力。通过批量诉讼专项治理、权利滥用防范机制、反向判决示范作用、司法建议源头解纷,助力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治理延伸,多点聚力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实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