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庭长,感谢您的记挂。最近,公司刚把一批维修好的手机报关出口发到国外去!”郴州磐石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磐石公司)郴州区负责人蒋某在电话里高兴地说。
11月4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李虹对一起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
在磐石公司车间里,来自境外的手机在维修师傅手中经过检测、拆分、清洁、压合、复检等一系列操作后焕然一新,随后进行包装,复运出境,让手机重新“回”到国外客户的手中。
修“洋手机”带来的侵权纠纷
磐石公司位于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郴州片区内,是国内第一批从事保税维修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1月,磐石公司获得了商务部专项批复,准许其从事保税维修手机业务。2020年,该企业成为湖南省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是全球保税维修手机细分行业的“领头雁”。
近年来,保税加工、保税维修等“保税﹢”新业态在湖南落地发展,具有制造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技术含量高和附加值高等特点,成为推动湖南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的新兴产业。
自2023年1月下旬开始,国外某品牌手机公司在海关陆续对磐石公司保税维修出口的该品牌手机提出知识产权保护,海关累计查扣磐石公司已维修报关出口手机超2000台。
“我们从事的业务没有侵犯任何一家品牌的知识产权,这样被查扣导致生产经营陷入困境。”磐石公司表示不满,遂向郴州中院提出了知识产权不侵权确认之诉。
国外某品牌手机公司则认为,磐石公司未经其许可,擅自翻新及进出口带有其注册商标的电子产品,侵犯了其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并以此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磐石公司停止以任何方式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任何带有其注册商标的产品,并赔偿1000万余元损失费用。
至此,磐石公司与国外某品牌手机公司之间形成了“确认商标不侵权”和“商标侵权”两案。
没有参考的新类型案件
经过仔细的审查后,李虹发现这两起案件的争议焦点,就是磐石公司是否构成商标使用行为,对境外委托维修产品的零部件是否有审查正品与否的义务,以及对维修后的产品在境外的流向是否负有监督和审查义务。
对于上述争议问题,磐石公司和国外某品牌手机公司之间分歧很大,彼此观点和主张都说服不了对方,案件审理一时陷入僵局。
为了查清这些问题,李虹带着法官助理苏晓玲着手深入研究、办理此案。“该案属于新类型案件,无类案和关联案件可供参考。”苏晓玲说。
新类型的案件,无先例可依,怎么办?
“五步法”解纠纷促双赢
“我们依照‘五步法’办案方法的指引,结合现有法律规定和证据运用规则,对该案的定案证据进行了审查认定。”案件合议庭成员、郴州中院四级高级法官欧旭敏说道。
郴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雨田表示:“我们牢牢扭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在总结司法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案件审理、监管、评查五步法’,通过法律依据检索、类案检索、关联案件检索、证据规则运用、法律规则适用等五个系统化的步骤,打造了一套标准化的办案流程,保障涉企案件高质量办理、高效率执行。”
应用“五步法”,在检索后,合议庭发现无类案和关联案件可供参考。为了更加准确保障保税维修制度的实施,合议庭充分征求法学专家、税务、外贸等部门对保税维修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意见建议。
“在没有明确法律适用规则的情况下,我们结合两起案件的基本事实,根据法律规则适用的基本原则,合议庭研究讨论确定了两案的法律适用问题。”案件合议庭成员、郴州中院民三庭三级高级法官徐湘龙说道。
“案涉手机是经过市场销售后,流转到用户手中,属于‘一次销售后其商标权即用尽’情形。维修业务是依据境外公司的委托维修合同,在维修中未涉及手机核心部件,未降低市场对该品牌手机的评价,且尽了审慎的维修义务,对更换的零部件均会用仪器进行检测,确保达到高度匹配的效果。另外,手机维修后是原路退回,维修后的产品和更换下来的零部件也已原路返回,并未流入我国市场,不会引起消费者对维修品牌手机的误认和混淆。基于此,合议庭初步形成了对案涉保税维修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的判断。”李虹说道,“同时,我们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从企业经营发展出发,引导双方化解分歧,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在调解过程中,我们实地走访了磐石公司,专业规范的管理打消了我们的顾虑,这为我们和解合作奠定了基础。”国外某品牌手机公司负责人说道。
经过5轮调解,今年3月14日,磐石公司与国外某品牌手机公司正式签署了商务合作协议,双方向法院申请撤诉。
“由‘冤家’到‘亲家’,非常感谢郴州中院,不仅为我们企业维护了合法利益,更是树立了导向、明确了规则,在法治轨道上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保税维修产业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磐石公司董事长彭某说道。
“该起案件探索了保税维修企业中商标的合理使用规则,依法服务和促进了新质生产力发展,是人民法院服务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又一成功实践。”全国人大代表、湖南郴州粮油机械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吴杰俊点赞道。
“李庭长,感谢您的记挂。最近,公司刚把一批维修好的手机报关出口发到国外去!”郴州磐石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磐石公司)郴州区负责人蒋某在电话里高兴地说。
11月4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李虹对一起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
在磐石公司车间里,来自境外的手机在维修师傅手中经过检测、拆分、清洁、压合、复检等一系列操作后焕然一新,随后进行包装,复运出境,让手机重新“回”到国外客户的手中。
修“洋手机”带来的侵权纠纷
磐石公司位于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郴州片区内,是国内第一批从事保税维修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1月,磐石公司获得了商务部专项批复,准许其从事保税维修手机业务。2020年,该企业成为湖南省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是全球保税维修手机细分行业的“领头雁”。
近年来,保税加工、保税维修等“保税﹢”新业态在湖南落地发展,具有制造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技术含量高和附加值高等特点,成为推动湖南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的新兴产业。
自2023年1月下旬开始,国外某品牌手机公司在海关陆续对磐石公司保税维修出口的该品牌手机提出知识产权保护,海关累计查扣磐石公司已维修报关出口手机超2000台。
“我们从事的业务没有侵犯任何一家品牌的知识产权,这样被查扣导致生产经营陷入困境。”磐石公司表示不满,遂向郴州中院提出了知识产权不侵权确认之诉。
国外某品牌手机公司则认为,磐石公司未经其许可,擅自翻新及进出口带有其注册商标的电子产品,侵犯了其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并以此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磐石公司停止以任何方式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任何带有其注册商标的产品,并赔偿1000万余元损失费用。
至此,磐石公司与国外某品牌手机公司之间形成了“确认商标不侵权”和“商标侵权”两案。
没有参考的新类型案件
经过仔细的审查后,李虹发现这两起案件的争议焦点,就是磐石公司是否构成商标使用行为,对境外委托维修产品的零部件是否有审查正品与否的义务,以及对维修后的产品在境外的流向是否负有监督和审查义务。
对于上述争议问题,磐石公司和国外某品牌手机公司之间分歧很大,彼此观点和主张都说服不了对方,案件审理一时陷入僵局。
为了查清这些问题,李虹带着法官助理苏晓玲着手深入研究、办理此案。“该案属于新类型案件,无类案和关联案件可供参考。”苏晓玲说。
新类型的案件,无先例可依,怎么办?
“五步法”解纠纷促双赢
“我们依照‘五步法’办案方法的指引,结合现有法律规定和证据运用规则,对该案的定案证据进行了审查认定。”案件合议庭成员、郴州中院四级高级法官欧旭敏说道。
郴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雨田表示:“我们牢牢扭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在总结司法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案件审理、监管、评查五步法’,通过法律依据检索、类案检索、关联案件检索、证据规则运用、法律规则适用等五个系统化的步骤,打造了一套标准化的办案流程,保障涉企案件高质量办理、高效率执行。”
应用“五步法”,在检索后,合议庭发现无类案和关联案件可供参考。为了更加准确保障保税维修制度的实施,合议庭充分征求法学专家、税务、外贸等部门对保税维修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意见建议。
“在没有明确法律适用规则的情况下,我们结合两起案件的基本事实,根据法律规则适用的基本原则,合议庭研究讨论确定了两案的法律适用问题。”案件合议庭成员、郴州中院民三庭三级高级法官徐湘龙说道。
“案涉手机是经过市场销售后,流转到用户手中,属于‘一次销售后其商标权即用尽’情形。维修业务是依据境外公司的委托维修合同,在维修中未涉及手机核心部件,未降低市场对该品牌手机的评价,且尽了审慎的维修义务,对更换的零部件均会用仪器进行检测,确保达到高度匹配的效果。另外,手机维修后是原路退回,维修后的产品和更换下来的零部件也已原路返回,并未流入我国市场,不会引起消费者对维修品牌手机的误认和混淆。基于此,合议庭初步形成了对案涉保税维修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的判断。”李虹说道,“同时,我们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从企业经营发展出发,引导双方化解分歧,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在调解过程中,我们实地走访了磐石公司,专业规范的管理打消了我们的顾虑,这为我们和解合作奠定了基础。”国外某品牌手机公司负责人说道。
经过5轮调解,今年3月14日,磐石公司与国外某品牌手机公司正式签署了商务合作协议,双方向法院申请撤诉。
“由‘冤家’到‘亲家’,非常感谢郴州中院,不仅为我们企业维护了合法利益,更是树立了导向、明确了规则,在法治轨道上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保税维修产业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磐石公司董事长彭某说道。
“该起案件探索了保税维修企业中商标的合理使用规则,依法服务和促进了新质生产力发展,是人民法院服务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又一成功实践。”全国人大代表、湖南郴州粮油机械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吴杰俊点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