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庭 王冲
我叫王冲,2009年在禹城市人民法院参加工作,现在是一名人民法官,也是一名共产党员。
像每一个法学院的学生一样,年轻的我曾许下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除人间之邪恶,守政法之圣洁的誓言。但真正从事审判工作之后的我才知道,法官的作用与医生的作用并无二致——当事人有了“小病”,我们给他们开点药:耐心劝慰,细心做对立双方的工作,为他们解除矛盾、冰释前嫌;当事人有了“大病”,我们就不得不动手术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手起刀落,惩恶扬善。身边的优秀法官对我言传身教:法官要成为充满人文品格的司法者,而非冰冷的法律适用机器。法律不仅仅是枯燥严谨的条文,更是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社会进步的有力保障。怎么用法律来维护社会和谐呢?那又要跟医生治病救人如出一辙——预防大于治疗,我们要给老百姓普法。
我清楚的记得,第一次普法时,是在禹城市安仁镇王子付社区,那时我参加工作不满一年,审判经验严重不足。作为法院的青年志愿者,我准备好了一些最基础的法律条文并打印出来,穿戴上志愿者的绶带,跟院里的资深法官们一起到了社区。我们到达普法宣传点时,那里早已汇聚了好多当地的老乡。我把手里的普法宣传单发给他们,他们有的坐下来仔细看,有的凑到我身边,跟我咨询法律问题。一位老大妈的儿子、儿媳要闹离婚,问我怎么办;一位老大爷跟他的朋友之间有借贷纠纷,问我怎么办;还有一位四十多岁的大哥,问我他在工地上受伤了,应该找谁来维权……几个问题下来,缺乏审判实务经验的我惭愧的脸都红了,虽然理论知识学了不少,但审判实务中如何处理这些我可是一点都不知道。无奈之下,我只得把有问题的他们带到了同事面前,看到同事们细致、全面、胸有成竹的回答他们提出的每一个问题,我暗下决心:等到下次普法的时候,我也要尽量能准确的为人答疑解惑。
2014年11月,我调入刑事审判庭工作。在刑庭工作的过程中,我多次跟随少年审判庭的李桂梅庭长去禹城市各中小学讲法制课。青少年易冲动,有时认识不到法律后果的严重性,能为了一点小小的利益走上歧途,造成无法弥补的危害。我们结合相关案例,为他们讲解怎样算触犯法律,以及触犯法律后果的严重性,帮助他们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形成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人格,能够以健康的心态、端正的言行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我们在市妇联组织的妇女干部培训会上,为全市妇女干部们讲解危害女性的犯罪案例,讲明女性如何预防让自己陷入危险状态,以及如果不幸处于这种状态下时,如何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我们在党员干部培训会上,结合审结的职务犯罪案件,为党员干部们敲响警钟,让他们正确认识到自己身上肩负的责任,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贪图小利、铤而走险,从而陷入牢狱之灾。在我们的普法过程中,我发现很多人并不懂刑法意义上的自首与坦白的区别、从轻处罚与减轻处罚的区别等等,就根据在普法过程中接触到的这些问题制作了一个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表格,通过讲解让大家明白。为了让普通群众近距离感受庭审过程,我们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来审判庭旁听庭审,将法律知识的宣讲贯穿到庭审过程中;也多次邀请中小学生们到审判庭里,让他们来扮演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公诉人、辩护人,亲身感受一下模拟法庭如何开庭。
2017年8月,我被院党组任命为禹城法院团委书记。作为青年干警的领头人,我多次组织法院的青年干警到社区、学校、机关、企业、乡村普及法律知识。在我看来,普法活动是“双赢”的,既能为老百姓宣传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又能在普法活动中让我们青年人都得到锻炼。每当我们完成一次普法志愿活动,大家的脸上都会有无法言表的骄傲和满足。我们在交谈中认为,这是一个“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的过程,他人因为我们的普法感到充实,我们因为他人的微笑感到温暖。孟子有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我们虽无法兼济天下,但可以凭借自己的微薄之力,在一次次的普法活动中播种下一颗颗种子。我们不奢望这些种子长成森林,但哪怕有一颗生根了、发芽了,那我们的付出就有价值。
2018年4月,我被调入家事审判中心工作,负责审理家事案件,每天到达办公室,都能听到当事人跟我倾诉的各种家长里短。慢慢听得多了,发现普通老百姓对法律知识都不甚了解,甚至连基本的法律规定都不太清楚。我突然把普法跟我的工作联想到了一起:普法并不单单只有到社区、到学校发传单和宣讲法律知识的这一种形式啊,在我和当事人的沟通中,我也可以把一些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讲给他们听啊!就像一些离婚案件中,很多家庭因为分工不同,丈夫在外打工挣钱,妻子在家打理家务、照顾子女,一方起诉离婚的时候,身为丈夫的他们很多都不能接受财产分割的问题,义正言辞的跟我说:钱是我一个人挣的,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她整天在家啥都不干,我凭什么分给她?!面对这种不讲道理的人,我心里自然愤怒,也替每日在家辛苦劳作的妻子感到不值,但既然案子在我手里,那我就有义务让他们清楚,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我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法律条文拿出来,翻到第十七条,告诉他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普法完毕之后,我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给他们讲明白家庭分工不同意味着什么,妻子在家独自带着孩子、打理家务、照顾老人有多辛苦。在我的劝导下,有些当事人真的能认识到自己思想上存在的问题,转而理解、体贴妻子,继续维系一个家庭,这也不得不说是普法的功劳了!
不光理论法律知识要普及,实务法律知识也要跟上。有些女当事人在被丈夫家暴之后来法院起诉离婚,但因为她们法律意识的欠缺,在庭审中并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自己曾经遭遇家暴,而往往在庭审中,丈夫也不会承认自己有家暴行为。如果没有法定离婚事由,作为家事法官的我们也不能随意拆散一个家庭。这个时候,我会给她们提供一些实务方面的建议,告诉她们如果遭遇家暴,应该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然后去医院治疗并留存好诊断证明、缴费单据,如果伤情严重,可以去做伤情鉴定,伤情达到轻伤二级以上,那对方就构成犯罪,要负刑事责任了。如果在起诉离婚时向法院提交这些有力证据,即可证明夫妻二人确系感情破裂。另外,遭受家庭暴力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会联合公安机关一起,保护她们免遭伤害。
随着家事审判工作经验的积累,我把审理过程中遇到的好多基本法律问题整理成PPT,在本院和其他各单位组织的各种普法活动中向大家宣讲,讲解完毕后,很多听众还会过来找到我,就他们还不太明白的一些细节问题进行询问,我也乐于为他们解答。在一次次的普法宣讲活动中,通过我们的宣传和咨询,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让他们懂得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我永远都记得,2017年的时候,我去禹城市某中学普法宣讲,宣讲结束后,看到一个看起来很调皮捣蛋又机灵的男孩子站在宣讲台旁边,想走过来又很不好意思的样子。我马上走过去问他有什么事,他害羞的问我:怎么做才能当一名法官?
我的心里像被洒满了万花筒里的五彩亮片一样明媚,我告诉他:想当法官,先要好好学习,等你以后报考大学的时候选择法学专业,扎扎实实学好理论知识才行哟!
他眼睛看向我,说:我试试,我觉得我能行。
我开心的拍拍他的肩膀,说:那等你大学或者研究生毕业后,欢迎你加入法官队伍!
他点点头,稚嫩的脸上有着坚定的光。
看啊!我的种子啊,它生根啦!
禹城市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庭 王冲
我叫王冲,2009年在禹城市人民法院参加工作,现在是一名人民法官,也是一名共产党员。
像每一个法学院的学生一样,年轻的我曾许下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除人间之邪恶,守政法之圣洁的誓言。但真正从事审判工作之后的我才知道,法官的作用与医生的作用并无二致——当事人有了“小病”,我们给他们开点药:耐心劝慰,细心做对立双方的工作,为他们解除矛盾、冰释前嫌;当事人有了“大病”,我们就不得不动手术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手起刀落,惩恶扬善。身边的优秀法官对我言传身教:法官要成为充满人文品格的司法者,而非冰冷的法律适用机器。法律不仅仅是枯燥严谨的条文,更是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社会进步的有力保障。怎么用法律来维护社会和谐呢?那又要跟医生治病救人如出一辙——预防大于治疗,我们要给老百姓普法。
我清楚的记得,第一次普法时,是在禹城市安仁镇王子付社区,那时我参加工作不满一年,审判经验严重不足。作为法院的青年志愿者,我准备好了一些最基础的法律条文并打印出来,穿戴上志愿者的绶带,跟院里的资深法官们一起到了社区。我们到达普法宣传点时,那里早已汇聚了好多当地的老乡。我把手里的普法宣传单发给他们,他们有的坐下来仔细看,有的凑到我身边,跟我咨询法律问题。一位老大妈的儿子、儿媳要闹离婚,问我怎么办;一位老大爷跟他的朋友之间有借贷纠纷,问我怎么办;还有一位四十多岁的大哥,问我他在工地上受伤了,应该找谁来维权……几个问题下来,缺乏审判实务经验的我惭愧的脸都红了,虽然理论知识学了不少,但审判实务中如何处理这些我可是一点都不知道。无奈之下,我只得把有问题的他们带到了同事面前,看到同事们细致、全面、胸有成竹的回答他们提出的每一个问题,我暗下决心:等到下次普法的时候,我也要尽量能准确的为人答疑解惑。
2014年11月,我调入刑事审判庭工作。在刑庭工作的过程中,我多次跟随少年审判庭的李桂梅庭长去禹城市各中小学讲法制课。青少年易冲动,有时认识不到法律后果的严重性,能为了一点小小的利益走上歧途,造成无法弥补的危害。我们结合相关案例,为他们讲解怎样算触犯法律,以及触犯法律后果的严重性,帮助他们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形成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人格,能够以健康的心态、端正的言行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我们在市妇联组织的妇女干部培训会上,为全市妇女干部们讲解危害女性的犯罪案例,讲明女性如何预防让自己陷入危险状态,以及如果不幸处于这种状态下时,如何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我们在党员干部培训会上,结合审结的职务犯罪案件,为党员干部们敲响警钟,让他们正确认识到自己身上肩负的责任,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贪图小利、铤而走险,从而陷入牢狱之灾。在我们的普法过程中,我发现很多人并不懂刑法意义上的自首与坦白的区别、从轻处罚与减轻处罚的区别等等,就根据在普法过程中接触到的这些问题制作了一个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表格,通过讲解让大家明白。为了让普通群众近距离感受庭审过程,我们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来审判庭旁听庭审,将法律知识的宣讲贯穿到庭审过程中;也多次邀请中小学生们到审判庭里,让他们来扮演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公诉人、辩护人,亲身感受一下模拟法庭如何开庭。
2017年8月,我被院党组任命为禹城法院团委书记。作为青年干警的领头人,我多次组织法院的青年干警到社区、学校、机关、企业、乡村普及法律知识。在我看来,普法活动是“双赢”的,既能为老百姓宣传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又能在普法活动中让我们青年人都得到锻炼。每当我们完成一次普法志愿活动,大家的脸上都会有无法言表的骄傲和满足。我们在交谈中认为,这是一个“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的过程,他人因为我们的普法感到充实,我们因为他人的微笑感到温暖。孟子有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我们虽无法兼济天下,但可以凭借自己的微薄之力,在一次次的普法活动中播种下一颗颗种子。我们不奢望这些种子长成森林,但哪怕有一颗生根了、发芽了,那我们的付出就有价值。
2018年4月,我被调入家事审判中心工作,负责审理家事案件,每天到达办公室,都能听到当事人跟我倾诉的各种家长里短。慢慢听得多了,发现普通老百姓对法律知识都不甚了解,甚至连基本的法律规定都不太清楚。我突然把普法跟我的工作联想到了一起:普法并不单单只有到社区、到学校发传单和宣讲法律知识的这一种形式啊,在我和当事人的沟通中,我也可以把一些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讲给他们听啊!就像一些离婚案件中,很多家庭因为分工不同,丈夫在外打工挣钱,妻子在家打理家务、照顾子女,一方起诉离婚的时候,身为丈夫的他们很多都不能接受财产分割的问题,义正言辞的跟我说:钱是我一个人挣的,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她整天在家啥都不干,我凭什么分给她?!面对这种不讲道理的人,我心里自然愤怒,也替每日在家辛苦劳作的妻子感到不值,但既然案子在我手里,那我就有义务让他们清楚,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我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法律条文拿出来,翻到第十七条,告诉他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普法完毕之后,我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给他们讲明白家庭分工不同意味着什么,妻子在家独自带着孩子、打理家务、照顾老人有多辛苦。在我的劝导下,有些当事人真的能认识到自己思想上存在的问题,转而理解、体贴妻子,继续维系一个家庭,这也不得不说是普法的功劳了!
不光理论法律知识要普及,实务法律知识也要跟上。有些女当事人在被丈夫家暴之后来法院起诉离婚,但因为她们法律意识的欠缺,在庭审中并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自己曾经遭遇家暴,而往往在庭审中,丈夫也不会承认自己有家暴行为。如果没有法定离婚事由,作为家事法官的我们也不能随意拆散一个家庭。这个时候,我会给她们提供一些实务方面的建议,告诉她们如果遭遇家暴,应该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然后去医院治疗并留存好诊断证明、缴费单据,如果伤情严重,可以去做伤情鉴定,伤情达到轻伤二级以上,那对方就构成犯罪,要负刑事责任了。如果在起诉离婚时向法院提交这些有力证据,即可证明夫妻二人确系感情破裂。另外,遭受家庭暴力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会联合公安机关一起,保护她们免遭伤害。
随着家事审判工作经验的积累,我把审理过程中遇到的好多基本法律问题整理成PPT,在本院和其他各单位组织的各种普法活动中向大家宣讲,讲解完毕后,很多听众还会过来找到我,就他们还不太明白的一些细节问题进行询问,我也乐于为他们解答。在一次次的普法宣讲活动中,通过我们的宣传和咨询,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让他们懂得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我永远都记得,2017年的时候,我去禹城市某中学普法宣讲,宣讲结束后,看到一个看起来很调皮捣蛋又机灵的男孩子站在宣讲台旁边,想走过来又很不好意思的样子。我马上走过去问他有什么事,他害羞的问我:怎么做才能当一名法官?
我的心里像被洒满了万花筒里的五彩亮片一样明媚,我告诉他:想当法官,先要好好学习,等你以后报考大学的时候选择法学专业,扎扎实实学好理论知识才行哟!
他眼睛看向我,说:我试试,我觉得我能行。
我开心的拍拍他的肩膀,说:那等你大学或者研究生毕业后,欢迎你加入法官队伍!
他点点头,稚嫩的脸上有着坚定的光。
看啊!我的种子啊,它生根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