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2023年12月15日《“清” 除困局 “算”出生机 平原法院拯救困境企业“浴火重生”》

2023年12月20日
作者:德州中院研究室
打印 分享到:

“清” 除困局 “算”出生机 平原法院拯救困境企业“浴火重生”

  “最近又接了新订单,正开足马力生产,这要感谢法院让我们看到了曙光。”

  近日,平原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委芦锋回访山东鸿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鸿某公司”),看到车间内一派繁忙的景象,公司负责人冯某边介绍生产情况边道谢。很难想象,10个多月前,这家公司还官司缠身、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数起案件正被执行,因为负债无力经营。就在企业濒临绝境之时,平原法院探索“强制清算和解”方式,厘清债权债务,剥离隐形债务2.32亿元,及时“清”除困局,“算”出生机,不仅使百余名员工的就业得到了保障,也使曾在电子行业排名位居全国前5的公司“浴火重生”。

  公司大股东申请强制清算

  2013年,广东省惠州市德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某公司”)、 付某某等在平原经济开发区成立了鸿某公司,大股东德某公司持股71.5% 。公司主要经营压敏芯片、热敏芯片、电子元器件、电器产品生产、销售。年生产能力达 4.8 亿只,在电子行业内的排名位居全国前5,其中低压芯片及成品产销量均位居全国第1。

  到2021年,鸿某公司面临大量诉讼,其中深圳市两家法院和平原法院将鸿某公司、德某公司银行账户全部查封冻结,两公司法定代表人均被列入失信、限高。且两公司还存在大量的隐形诉讼,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

  2021年12月2 日,德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解散鸿某公司并成立清算组进行自行清算,因股东矛盾重重,根本无法自行清算。德某公司以清算组存在拖延清算情形为由,向平原法院申请强制清算,鸿某公司亦同意强制清算。2022年8月1日,平原法院裁定受理了强制清算申请,并指定某律师事务所与公司会计及部分股东共同组成清算组。

  清算不停产救治生产两不误

  2022年8月18 日,在平原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清算组对债务人公司印章、证照、专利证书及著作权证书等进行了接管。同时,清算组分组进行了债权申报审查、尽职调查、涉诉案件对接、职工权益调查、审计评估等清算工作。

  对此案,平原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并多次组织合议庭与专业法官召开会议进行研讨。虽然此前公司存在官司缠身、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正被执行、负债重等因素,但根据清算组提交的尽职调查报告、审计评估情况看,鸿某公司作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拥有39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公司技术突破了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垄断,曾是全国首家量产温度传感芯片的企业,也是山东省唯一一家生产低压压敏芯片的企业,同时作为三星电子压敏芯片等产品的最大供应商,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

  经过综合研判后,平原法院认为企业并不是“无药可救”,可以一边帮企业维持生产经营,最大程度保护债权人和员工的利益,另一边为企业寻找“精准良方”倾力挽救,争取重生的可能。

  拨迷雾依法剥离隐形债务

  从2013年鸿某公司成立的2名股东变更为 13名股东,又变更为11名股东,且大部分股东在深圳工作生活,其间,股东间股权转让复杂、借款混乱。为此,前期股东余某某、孙某某、黄某某以鸿某公司、付某某欠其借款为由,在深圳法院提起诉讼,查封冻结了鸿某公司、德某公司账户。进入强制清算后,清算组共计收到债权申报39笔,金额合计 2.61 余亿元,其中,孙某某申报债权9500余万元,余某某申报4700余万元,张某某申报3700 余万元,刁某某申报 880余万元,股东及利害关系人11 户,申报金额为2.38亿元。

  根据鸿某公司的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鸿某公司现有资产总额为3732余万元,账面负债为3677余万元,总体资产略大于负债。但是如果认定股东及利害关系人所申报的上述债权,则负债远远大于资产,鸿某公司将进入破产清算,但是根据鸿某公司账目记载,实际与上述债权人申报数额严重不符。

  对此,合议庭决定远赴深圳调查了解股东付某某经营期间向其他股东借款、如何支付、资金往来,以及在深圳成立的关联公司的经营状况,银行账户流水等情况。并与债权人座谈,通报鸿某公司资产、负债、经营前景及强制清算案件推进情况。

  根据清算组调查结论、合议庭指导清算组对余某某、孙某某、张某某等股东及利害关系人申报的11笔债权认定金额为549万余元,其他约2.32亿元债权依法不予确认。在向申报人送达债权确认书后,股东债权人均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提起诉讼。清算组顺利地将不属于鸿某公司的债务予以剥离,厘清了公司债权债务,解决了鸿某公司的隐形债务,为公司“重生”扫除了障碍。

  股东达成和解企业焕新生

  清算组在合议庭的指导下对鸿某公司的资产负债、职工情况进行充分了解,组织11位股东召开全体会议,并分别进行座谈,帮助其分析鸿某公司的现状、发展前景及进入破产会产生哪些不利的影响等。经过反复沟通协调,各股东有了初步和解意向。

  后经多轮沟通协商,最终成功达成了鸿某公司现有11名股东,其中9名股东将持有的鸿某公司股份全部无偿转让给德某公司、德某公司 100% 控股鸿某公司、德某公司再另行优化其股权架构等和解协议。今年6月22日,鸿某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了上述协议,并一致同意鸿某公司继续经营。协议签署后,股东及利害关系人均依照上述协议的约定向深圳光明区法院、惠州惠阳区法院、平原法院提出撤回强制执行的申请,目前,鸿某公司的账户均全部解除查封冻结。

  6月25日,德某公司向平原法院提交撤回强制清算申请书,经法院审查后作出裁定,允许德某公司撤回强制清算申请,终结本案强制清算程序。6月26日,在合议庭的监督下,清算组将保管的公章、财务章、职工档案、财务资料正式交付给鸿某公司,鸿某公司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经营,重新进入电子市场,浴火重生。为表示感谢,公司负责人冯某和员工代表等4 人专程赶到平原法院,将一面绣着“为营商环境优化不辞辛苦给困境企业排忧克己奉公”的锦旗送到合议庭成员手中。

  平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进生说:“该案从受理到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用时10个月又24天,为今后我们依法妥善审理好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积累了可操作性的实践经验。” 平原县委书记王玉东在得知鸿某公司重焕新生时说:“ 法院高效审结案件,救活了一个企业,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助力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优质司法服务提供了有益借鉴。”

山东法制报2023年12月15日《“清” 除困局 “算”出生机 平原法院拯救困境企业“浴火重生”》

2023年12月20日
作者:德州中院研究室
打印 分享到:

“清” 除困局 “算”出生机 平原法院拯救困境企业“浴火重生”

  “最近又接了新订单,正开足马力生产,这要感谢法院让我们看到了曙光。”

  近日,平原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委芦锋回访山东鸿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鸿某公司”),看到车间内一派繁忙的景象,公司负责人冯某边介绍生产情况边道谢。很难想象,10个多月前,这家公司还官司缠身、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数起案件正被执行,因为负债无力经营。就在企业濒临绝境之时,平原法院探索“强制清算和解”方式,厘清债权债务,剥离隐形债务2.32亿元,及时“清”除困局,“算”出生机,不仅使百余名员工的就业得到了保障,也使曾在电子行业排名位居全国前5的公司“浴火重生”。

  公司大股东申请强制清算

  2013年,广东省惠州市德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某公司”)、 付某某等在平原经济开发区成立了鸿某公司,大股东德某公司持股71.5% 。公司主要经营压敏芯片、热敏芯片、电子元器件、电器产品生产、销售。年生产能力达 4.8 亿只,在电子行业内的排名位居全国前5,其中低压芯片及成品产销量均位居全国第1。

  到2021年,鸿某公司面临大量诉讼,其中深圳市两家法院和平原法院将鸿某公司、德某公司银行账户全部查封冻结,两公司法定代表人均被列入失信、限高。且两公司还存在大量的隐形诉讼,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

  2021年12月2 日,德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解散鸿某公司并成立清算组进行自行清算,因股东矛盾重重,根本无法自行清算。德某公司以清算组存在拖延清算情形为由,向平原法院申请强制清算,鸿某公司亦同意强制清算。2022年8月1日,平原法院裁定受理了强制清算申请,并指定某律师事务所与公司会计及部分股东共同组成清算组。

  清算不停产救治生产两不误

  2022年8月18 日,在平原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清算组对债务人公司印章、证照、专利证书及著作权证书等进行了接管。同时,清算组分组进行了债权申报审查、尽职调查、涉诉案件对接、职工权益调查、审计评估等清算工作。

  对此案,平原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并多次组织合议庭与专业法官召开会议进行研讨。虽然此前公司存在官司缠身、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正被执行、负债重等因素,但根据清算组提交的尽职调查报告、审计评估情况看,鸿某公司作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拥有39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公司技术突破了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垄断,曾是全国首家量产温度传感芯片的企业,也是山东省唯一一家生产低压压敏芯片的企业,同时作为三星电子压敏芯片等产品的最大供应商,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

  经过综合研判后,平原法院认为企业并不是“无药可救”,可以一边帮企业维持生产经营,最大程度保护债权人和员工的利益,另一边为企业寻找“精准良方”倾力挽救,争取重生的可能。

  拨迷雾依法剥离隐形债务

  从2013年鸿某公司成立的2名股东变更为 13名股东,又变更为11名股东,且大部分股东在深圳工作生活,其间,股东间股权转让复杂、借款混乱。为此,前期股东余某某、孙某某、黄某某以鸿某公司、付某某欠其借款为由,在深圳法院提起诉讼,查封冻结了鸿某公司、德某公司账户。进入强制清算后,清算组共计收到债权申报39笔,金额合计 2.61 余亿元,其中,孙某某申报债权9500余万元,余某某申报4700余万元,张某某申报3700 余万元,刁某某申报 880余万元,股东及利害关系人11 户,申报金额为2.38亿元。

  根据鸿某公司的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鸿某公司现有资产总额为3732余万元,账面负债为3677余万元,总体资产略大于负债。但是如果认定股东及利害关系人所申报的上述债权,则负债远远大于资产,鸿某公司将进入破产清算,但是根据鸿某公司账目记载,实际与上述债权人申报数额严重不符。

  对此,合议庭决定远赴深圳调查了解股东付某某经营期间向其他股东借款、如何支付、资金往来,以及在深圳成立的关联公司的经营状况,银行账户流水等情况。并与债权人座谈,通报鸿某公司资产、负债、经营前景及强制清算案件推进情况。

  根据清算组调查结论、合议庭指导清算组对余某某、孙某某、张某某等股东及利害关系人申报的11笔债权认定金额为549万余元,其他约2.32亿元债权依法不予确认。在向申报人送达债权确认书后,股东债权人均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提起诉讼。清算组顺利地将不属于鸿某公司的债务予以剥离,厘清了公司债权债务,解决了鸿某公司的隐形债务,为公司“重生”扫除了障碍。

  股东达成和解企业焕新生

  清算组在合议庭的指导下对鸿某公司的资产负债、职工情况进行充分了解,组织11位股东召开全体会议,并分别进行座谈,帮助其分析鸿某公司的现状、发展前景及进入破产会产生哪些不利的影响等。经过反复沟通协调,各股东有了初步和解意向。

  后经多轮沟通协商,最终成功达成了鸿某公司现有11名股东,其中9名股东将持有的鸿某公司股份全部无偿转让给德某公司、德某公司 100% 控股鸿某公司、德某公司再另行优化其股权架构等和解协议。今年6月22日,鸿某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了上述协议,并一致同意鸿某公司继续经营。协议签署后,股东及利害关系人均依照上述协议的约定向深圳光明区法院、惠州惠阳区法院、平原法院提出撤回强制执行的申请,目前,鸿某公司的账户均全部解除查封冻结。

  6月25日,德某公司向平原法院提交撤回强制清算申请书,经法院审查后作出裁定,允许德某公司撤回强制清算申请,终结本案强制清算程序。6月26日,在合议庭的监督下,清算组将保管的公章、财务章、职工档案、财务资料正式交付给鸿某公司,鸿某公司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经营,重新进入电子市场,浴火重生。为表示感谢,公司负责人冯某和员工代表等4 人专程赶到平原法院,将一面绣着“为营商环境优化不辞辛苦给困境企业排忧克己奉公”的锦旗送到合议庭成员手中。

  平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进生说:“该案从受理到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用时10个月又24天,为今后我们依法妥善审理好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积累了可操作性的实践经验。” 平原县委书记王玉东在得知鸿某公司重焕新生时说:“ 法院高效审结案件,救活了一个企业,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助力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优质司法服务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