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人民法院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综述

2021年12月23日
作者:德州中院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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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近年来,禹城市人民法院围绕“提速降费”这一总体目标,对标“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大指标,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促进商事纠纷解决“多快好省”,努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一)成立领导小组,强化使命担当

  法院党组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杨如冰为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和政治部、民二庭、立案庭、执行指挥中心、审管办等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出台了《禹城市人民法院关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系列文件,明确了营商环境工作职责清单。院党组会议经常性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并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案件评查整改等提出具体推进要求,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体现营商环境”意识。

  (二)带头走访对接,实地服务帮扶

  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院党组成员坚持带头走访、带头服务。2020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院每年抽调35名精干力量担任“企业首席服务专员”,实行党组成员、员额法官、首席服务专员三级分包责任制,定期走访联络,与176家涉诉企业和律所建立了结对帮扶关系,认真办理企业关于扩大经营场所、配套道路修缮、提供普法宣传等意见建议,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党组成员每人联系服务一个本市重大项目,为加快项目落地见效提供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

  (三)加强府院联动,深化部门配合。

  牵头建立企业涉诉风险评估与防控机制,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建国组织召开6次联席会议,先后对重大企业破产、重大项目解困、化解职工信访等事项进行专题研究,有效防范司法活动可能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法院与检察、工信、司法、金融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召集银行、企业和首席服务专员召开座谈会、培训会等活动5次,广泛宣传惠企政策。与市工会联合成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与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健全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人民调解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等政策文件,进一步促进企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二、对标两大指标,提高审判执行质效

  对标“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大指标评价内容体系,禹城法院创新举措、优化服务,降低审判执行环节中衍生的第三方收费,缩短解决纠纷耗时,提高司法程序质量,依法推进破产程序,实现各方主体的利益最大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增强企业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 “多”——积极推进多元化解

  ——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成立市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促进诉与非诉的衔接结合,引导争议不大的矛盾纠纷通过调解、和解、仲裁等非诉方式解决。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和枫人民调解工作室”,增聘了10名调解人员,落实每日值班制度。向市政府申请专项经费,每调解成功一案为调解员发放补助150元,有效调动调解人员积极性。

  ——加强重点领域实地指导。

  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党建共建、端口前移,开展“红色物业法治行”, 党建共建化解金融纠纷等活动,对物业公司、金融机构进行实地指导8次,通过现场调解、类案引导等方式诉前化解物业纠纷272件,化解金融纠纷金额420余万元,相关类型案件较同期明显下降。

  (二) “快”——不断缩短办案用时

  ——严格流程管理,实行速裁快审。依托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全面加强对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全流程的精细化管理,有效管控和压缩各环节的办理时间及环节之间的周转效率。大力推进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电子送达、互联网开庭,严格控制审限延长,缩短程序内办案周期。组建速裁快审团队、实行繁简分流,5个速裁团队坚持“当日分案、一次开庭、当庭宣判、当场送达”,2021年共办理速裁案件715件,15日内结案率达到81.3%。通过减少衍生诉讼程序和压缩程序内办案时间,法院民商事案件平均办案周期缩短约24天,执行案件平均执行周期缩短约29天,网上立案3日内审批,商业纠纷解决效率大幅提升。

  ——院庭长带头办理破产案件,提升办理效率。企业破产作为重大、敏感、疑难案件,法院坚持院庭长带头办理,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研究制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破产案件审理流程》等规范文件,进一步明确权责,理清程序。对简单破产案件实行快审快结,合并相关程序性事项,简化办案流程;对复杂案件加强指导调度,定期听取管理人汇报进度,确保各任务环节压茬进行。

  (三) “好”——持续提升企业感受

  ——进一步丰富服务形式。加强“两个一站式”和智慧法院建设,促进诉讼服务机制转型升级。立案上,将诉讼服务中心大厅1号窗口设为“企业当事人绿色通道”,支持现场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多种方式,12368诉讼服务热线10秒内接听;保全上,允许企业采取灵活担保形式,除保单、存单、现金等常规形式外,也可选择用厂房、土地、车辆或非企业财产提供担保,避免占用大量经营资金;审理上,外地当事人可申请互联网开庭,法律文书支持通过短信、微信、邮件、法院专递等快捷送达……多样化的服务方式,极大地提升了企业办案体验。

  ——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案件办理的质量、效率是影响企业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的最根本因素,我院通过深化司法改革,组建“审执一体化新型法官团队”,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法官能力水平。扎实开展教育整顿,深挖整治顽瘴痼疾,切实解决在立案、调解、执行等环节中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案件办理从实体上和程序上都经得起检验。对发回、改判和信访案件及时落实“一案双查”,重视释法说理,促进服判息诉,减少纠纷进入二审、再审及执行阶段。持续加强司法公开,庭审直播应播尽播,法律文书及时上网,让审判执行在阳光下运行。近三年,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均保持92%左右,绝大部分纠纷在一审得以化解。

  (四) “省”——有效降低企业费用

  ——线上办案有效减轻企业诉累。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畅通服务渠道,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移动微法院、24小时法院为企业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全天在线的诉讼服务,立案、缴费、查询、送达、拍卖等程序均实现线上办理。加强智慧法庭建设,为6个乡镇法庭和3个机关审判庭安装了互联网开庭、庭审直播、语音转换等智能软硬件,通过互联网开庭审理涉企案件154件,真正让企业少跑腿、零跑腿。

  ——公开竞标大幅降低第三方费用。在评估、鉴定机构选择上,采取线上摇号和线下竞选相结合方式,资产处置网上拍卖,减少不必要开支,维护企业利益;在破产管理人选取上,采取公开竞选,实行定价格、定人员、定时限“三定”办法,择优选取机构,最大限度缩减费用“水分”,保住企业“老本”,保护职工和债权人利益。

  三、服务保障大局,全面推进营商环境建设

  商事案件的审理效果,不仅关系到地方经济安全稳定和当事人对市场的信心,也反映到“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劳动力市场监管”等与审判工作相关的评价指标中。禹城法院立足执法办案,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让市场主体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坚持平等保护原则,营造公平法治环境。商事审判中,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为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中小投资者提供平等的司法保障,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坚持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基本原则,依法妥善审理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股东代表诉讼等案件,强化中小股东权利保护。2020年以来,法院共审结公司解散、股东知情权、股东出资、股票回购以及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等72件。

  (二)重拳破解执行难题,建设诚信社会环境。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成果,建设执行长效机制,对胜诉企业案件采取快执,对陷入困境的企业采取“活封”,帮助企业提升履行义务能力。持续开展“六稳”“六保”集中执行行动和强制腾退房屋活动,依法维护企业胜诉权益,盘活限制生产资源和空间资源。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恶意讨债、恶意骗贷、拒不执行违法犯罪的惩戒力度。对已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或申请人滥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及时恢复企业信用,有效维护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支持配合和密切协作。下一步,禹城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法院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禹城市扬帆徒骇河时代,打造创新开放新高地贡献法院力量。

  一是加快提升服务大局工作水平。主动加强与中心工作的对接,进一步发挥企业涉诉风险评估与防控机制作用,深入分析案件反映的经济社会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有关建议。进一步树立平等保护理念,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热情。

  二是加快提升审判执行质效。进一步做好均衡结案调度工作,严控案件审限,加快周转速度,切实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时间成本。完善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促进法律统一适用,保证案件处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完善破解执行难长效机制,压缩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周期,切实提高执行效率。

  三是加快深化司法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智慧法院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不断缩短办案的空间距离和时间距离,努力让群众花更少的时间、跑更少的路、交更少的材料就能享受更好的服务。进一步健全便民高效的多元解纷机制,深化诉源治理。进一步推进“审执一体化”团队素质能力建设,努力打造过硬干警队伍,为优化营商环境等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禹城市人民法院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综述

2021年12月23日
作者:德州中院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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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近年来,禹城市人民法院围绕“提速降费”这一总体目标,对标“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大指标,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促进商事纠纷解决“多快好省”,努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一)成立领导小组,强化使命担当

  法院党组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杨如冰为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和政治部、民二庭、立案庭、执行指挥中心、审管办等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出台了《禹城市人民法院关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系列文件,明确了营商环境工作职责清单。院党组会议经常性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并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案件评查整改等提出具体推进要求,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体现营商环境”意识。

  (二)带头走访对接,实地服务帮扶

  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院党组成员坚持带头走访、带头服务。2020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院每年抽调35名精干力量担任“企业首席服务专员”,实行党组成员、员额法官、首席服务专员三级分包责任制,定期走访联络,与176家涉诉企业和律所建立了结对帮扶关系,认真办理企业关于扩大经营场所、配套道路修缮、提供普法宣传等意见建议,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党组成员每人联系服务一个本市重大项目,为加快项目落地见效提供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

  (三)加强府院联动,深化部门配合。

  牵头建立企业涉诉风险评估与防控机制,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建国组织召开6次联席会议,先后对重大企业破产、重大项目解困、化解职工信访等事项进行专题研究,有效防范司法活动可能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法院与检察、工信、司法、金融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召集银行、企业和首席服务专员召开座谈会、培训会等活动5次,广泛宣传惠企政策。与市工会联合成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与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健全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人民调解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等政策文件,进一步促进企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二、对标两大指标,提高审判执行质效

  对标“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大指标评价内容体系,禹城法院创新举措、优化服务,降低审判执行环节中衍生的第三方收费,缩短解决纠纷耗时,提高司法程序质量,依法推进破产程序,实现各方主体的利益最大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增强企业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 “多”——积极推进多元化解

  ——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成立市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促进诉与非诉的衔接结合,引导争议不大的矛盾纠纷通过调解、和解、仲裁等非诉方式解决。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和枫人民调解工作室”,增聘了10名调解人员,落实每日值班制度。向市政府申请专项经费,每调解成功一案为调解员发放补助150元,有效调动调解人员积极性。

  ——加强重点领域实地指导。

  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党建共建、端口前移,开展“红色物业法治行”, 党建共建化解金融纠纷等活动,对物业公司、金融机构进行实地指导8次,通过现场调解、类案引导等方式诉前化解物业纠纷272件,化解金融纠纷金额420余万元,相关类型案件较同期明显下降。

  (二) “快”——不断缩短办案用时

  ——严格流程管理,实行速裁快审。依托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全面加强对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全流程的精细化管理,有效管控和压缩各环节的办理时间及环节之间的周转效率。大力推进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电子送达、互联网开庭,严格控制审限延长,缩短程序内办案周期。组建速裁快审团队、实行繁简分流,5个速裁团队坚持“当日分案、一次开庭、当庭宣判、当场送达”,2021年共办理速裁案件715件,15日内结案率达到81.3%。通过减少衍生诉讼程序和压缩程序内办案时间,法院民商事案件平均办案周期缩短约24天,执行案件平均执行周期缩短约29天,网上立案3日内审批,商业纠纷解决效率大幅提升。

  ——院庭长带头办理破产案件,提升办理效率。企业破产作为重大、敏感、疑难案件,法院坚持院庭长带头办理,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研究制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破产案件审理流程》等规范文件,进一步明确权责,理清程序。对简单破产案件实行快审快结,合并相关程序性事项,简化办案流程;对复杂案件加强指导调度,定期听取管理人汇报进度,确保各任务环节压茬进行。

  (三) “好”——持续提升企业感受

  ——进一步丰富服务形式。加强“两个一站式”和智慧法院建设,促进诉讼服务机制转型升级。立案上,将诉讼服务中心大厅1号窗口设为“企业当事人绿色通道”,支持现场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多种方式,12368诉讼服务热线10秒内接听;保全上,允许企业采取灵活担保形式,除保单、存单、现金等常规形式外,也可选择用厂房、土地、车辆或非企业财产提供担保,避免占用大量经营资金;审理上,外地当事人可申请互联网开庭,法律文书支持通过短信、微信、邮件、法院专递等快捷送达……多样化的服务方式,极大地提升了企业办案体验。

  ——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案件办理的质量、效率是影响企业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的最根本因素,我院通过深化司法改革,组建“审执一体化新型法官团队”,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法官能力水平。扎实开展教育整顿,深挖整治顽瘴痼疾,切实解决在立案、调解、执行等环节中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案件办理从实体上和程序上都经得起检验。对发回、改判和信访案件及时落实“一案双查”,重视释法说理,促进服判息诉,减少纠纷进入二审、再审及执行阶段。持续加强司法公开,庭审直播应播尽播,法律文书及时上网,让审判执行在阳光下运行。近三年,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均保持92%左右,绝大部分纠纷在一审得以化解。

  (四) “省”——有效降低企业费用

  ——线上办案有效减轻企业诉累。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畅通服务渠道,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移动微法院、24小时法院为企业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全天在线的诉讼服务,立案、缴费、查询、送达、拍卖等程序均实现线上办理。加强智慧法庭建设,为6个乡镇法庭和3个机关审判庭安装了互联网开庭、庭审直播、语音转换等智能软硬件,通过互联网开庭审理涉企案件154件,真正让企业少跑腿、零跑腿。

  ——公开竞标大幅降低第三方费用。在评估、鉴定机构选择上,采取线上摇号和线下竞选相结合方式,资产处置网上拍卖,减少不必要开支,维护企业利益;在破产管理人选取上,采取公开竞选,实行定价格、定人员、定时限“三定”办法,择优选取机构,最大限度缩减费用“水分”,保住企业“老本”,保护职工和债权人利益。

  三、服务保障大局,全面推进营商环境建设

  商事案件的审理效果,不仅关系到地方经济安全稳定和当事人对市场的信心,也反映到“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劳动力市场监管”等与审判工作相关的评价指标中。禹城法院立足执法办案,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让市场主体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坚持平等保护原则,营造公平法治环境。商事审判中,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为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中小投资者提供平等的司法保障,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坚持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基本原则,依法妥善审理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股东代表诉讼等案件,强化中小股东权利保护。2020年以来,法院共审结公司解散、股东知情权、股东出资、股票回购以及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等72件。

  (二)重拳破解执行难题,建设诚信社会环境。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成果,建设执行长效机制,对胜诉企业案件采取快执,对陷入困境的企业采取“活封”,帮助企业提升履行义务能力。持续开展“六稳”“六保”集中执行行动和强制腾退房屋活动,依法维护企业胜诉权益,盘活限制生产资源和空间资源。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恶意讨债、恶意骗贷、拒不执行违法犯罪的惩戒力度。对已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或申请人滥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及时恢复企业信用,有效维护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支持配合和密切协作。下一步,禹城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法院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禹城市扬帆徒骇河时代,打造创新开放新高地贡献法院力量。

  一是加快提升服务大局工作水平。主动加强与中心工作的对接,进一步发挥企业涉诉风险评估与防控机制作用,深入分析案件反映的经济社会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有关建议。进一步树立平等保护理念,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热情。

  二是加快提升审判执行质效。进一步做好均衡结案调度工作,严控案件审限,加快周转速度,切实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时间成本。完善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促进法律统一适用,保证案件处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完善破解执行难长效机制,压缩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周期,切实提高执行效率。

  三是加快深化司法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智慧法院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不断缩短办案的空间距离和时间距离,努力让群众花更少的时间、跑更少的路、交更少的材料就能享受更好的服务。进一步健全便民高效的多元解纷机制,深化诉源治理。进一步推进“审执一体化”团队素质能力建设,努力打造过硬干警队伍,为优化营商环境等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