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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咨询秘云海非法集资案审判书

编号  2018072315394535215

姓名

许光耀

留言时间

2018-07-23 15:39:45

留言内容

滨州市滨城区法院 本人收到贵院宣判的刑事判决书(2017)鲁1602刑初311号,有如下问题咨询 1、关于杨金芳另案处理问题。位于该判决书第二页末尾,请问该另案处理是否与本案有关? 如有关,处理的情况如何? 2、杨金芳在本案中从格华财富提取超过他本金的2万元作为冲抵法人叶建荣之前对他的个人借款是否合法?集资参与人能否向滨城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索这2万元? 3、判决书末尾责令秘云海退赔集资参与人的金额能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18-08-01 16:35:48

回复内容

您好!
由于前段时间系统无法登陆,导致未能及时回复您的问题,对此我们深表歉意!
关于您的问题,依次回复如下:
1、杨金芳案另案处理与本案有关系,目前该案正在公安侦查阶段;
2、因该案尚未进入法院审理范围,您的问题我院不便回答,请谅解;
3、判决退赔集资款的,法院将依照法定程序移交执行部门执行,不需要集资参与人自行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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