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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一庭

来源:   发布时间: 2013年12月13日   作者:系统管理员

  负责执行本院一审生效的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及有关刑事案件中财产部分的判决、裁定(包括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调解书、支付令等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应当由省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负责办理下级法院复议案件;负责查询银行账户的管理;负责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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