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巨野县人民法院
智能检索 |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司法公开 > 审判流程公开平台 >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在少年审判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25日

        一年来,人民陪审员积极参加少年审判活动,在少年审判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规范了司法程序,提高了审判效率。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首先在庭前进行阅卷并形成一种制度,让人民陪审员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给法官增加了一道无形的约束,使庭更加注重司法礼仪,改变过去可能存在的言语随便,作风拖拉的现象,从审判程序的各个环节上努力提高审判效率。

        2、促进了司法公正,提高了审判质量。人民陪审员的专业知识、技术特长,增强了法官对案件证据和事实分析与认定的准确性,从而增强了对案年判决的正爽确性。少年审判庭审理案件中采纳人民陪审员的对部分未成年人适用缓刑的意见,取得非常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从而提高了审判质量。   

        3、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调解成功率,扩大了审判效果。人民陪审员拥有一定范围的社会资源和法官所不具有的亲和力,一般在当地又有一定影响力,群众认可和信赖度较高。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成功调解六起附带民事诉讼案案件,不仅使诉讼纠纷得到完全彻底地化解,真正做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更重要的是通过人民陪审员的积极参与和努力,办好一案,教育一片,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社会矛盾和诉讼纠纷对进一步树立司法权威和良好的法院外部形象也有不可低估的积极作用。

        4、加强审判监督,提高了队伍素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加强对法官的监督,由于直接参加到审判过程中,因而与其他监督渠道不同,人民陪审员更便于对法官的审判行为、道德品质进行全面、直接的监督,能够比较有效地防止法官可能产生的腐败行为,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法官加强廉政建设和防腐拒变的自觉性。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