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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野县人民法院随机分案流程规定(试行)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7月21日

  根据巨野县人民法院《审判团队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审判实际,在建立审判团队、明确团队案件分工的基础上,坚持随机分案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速裁团队审理的商事案件按照魏俊玉、郑守华的顺序随机依次分案,速裁团队审理的危险驾驶罪案件、婚姻家庭案件、继承案件分配到唐存平团队,其他民事案件分配到王厚民团队;刑事审判团队按照黄先锋、李艳波、卜庆法、高圣军的顺序随机依次分案;民事审判团队按照邱剑波、李龙、王庆、吕常运的顺序随机依次分案,杨松青审理家事案件;商事审判团队按照庞秀霞、邹祥波的顺序随机依次分案;执行团队首先分配到杨为民查控团队,查控后按照陈瑞元、何书星、彭云欣、周广伟的顺序随机依次分案,执行异议案件分配到王厚民审判团队;申永焕审判团队分配行政诉讼案件、非诉审查案件;闫伟审判团队分配发回重审案件和再审案件;程素萍审判团队分配诉前保全案件和管辖异议案件;孔凡富审判团队分配诉前调解案件;各派出法庭按管辖辖区分案,永丰法庭辖区案件按照刘建民、王汝景的顺序随机依次分案,独山法庭辖区案件直接分配到张剑锋团队,大义法庭辖区案件直接分配到杨德山团队,柳林法庭辖区案件直接分配到谷训山名下,谢集法庭辖区案件直接分配到王斌团队,凤凰法庭辖区案件中的家事案件和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分配到付红莲名下,其他案件分配到李磊名下,龙固法庭辖区案件按照杨海岩、程大银的顺序随机依次分案,章缝法庭辖区案件按照申建丽、毕洁生的顺序随机依次分案;王有泉综合审判团队的分案视情况分配。

   第二条  立案一庭通过审判执行管理系统分案软件按照案件登记顺序进行随机分案,直接分配至员额法官名下。

  第三条  当事人申请承办法官回避理由成立或承办法官主动申请回避经批准的,承办法官将案号、回避事项等形成书面情况说明,经分管院长批准并指定新的承办法官后,报送立案一庭进行调整。新的承办法官可在下一轮分案时,减少相同案件数;原承办法官本轮减少的办案数,在下一轮分案时增加相同案件数。

  第四条  对于重大疑难、社会普遍关注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由院长指定员额法官对案件进行审理执行,承办法官在下一轮分案时可减少同等数量案件。

  

  

   第五条  对于集团诉讼或同批次同一类型相关联的案件,为统一裁判尺度,便于案件审理执行,可一并分配至同一个审判团队的员额法官进行审理或执行。

  

  

   第六条  保持办案数量均衡,差别较大时,由审管办负责调控。

  

  

   第七条  员额法官因长期病假、事假、产假、借调、接访、培训学习等原因,暂时无法履行审判、执行职责的,由人事部门书面通知立案一庭暂停对其分案,书面通知应有起止时间。

  第八条  根据上级人民法院关于办案数量的有关规定,院长在全院案件中随机抽取案件办理,办案数量应达到本院法官平均办案量的5%;入额副院长在其分管的审判团队中随机抽取案件办理,办案数量应达到本院法官平均办案量的30%;入额专委在其协管的审判团队中随机抽取案件办理,办案数量应达到本院法官平均办案量的40%;入额的庭长的办案数量应达到本部门法官平均办案量的70%;入额的综合审判业务部门主任办案数量应达到本院法官平均办案量的30%。

  第九条  本规定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巨野县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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