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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全“止”纷争 柔性调解“促”共赢

2025年04月22日
作者: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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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俊杰

 

  近日,一起企业间建设设备租赁合同纠纷在诉前保全措施的推动下,仅用短短一周便实现双方和解撤诉,赢得了涉事企业的一致好评。事后,原告将一面绣有“公正司法保和谐 护航企业促发展”的锦旗,送到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感谢法院通过诉前保全与调解机制快速化解矛盾,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原告某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等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因项目需要与原告签订物资租赁合同,租用钢管扣件等建筑物资。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提供租赁物资,但被告仅支付部分费用,经多次催要未果,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为防止被告转移资产,保障后续判决执行,原告依法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请求冻结被告名下银行存款或查封同等价值财产。经法院审查材料后作出保全裁定。诉前保全措施实施后,被告企业面临资金周转压力,深刻意识到继续僵持将给企业经营带来更大风险。

  与此同时,法院强化调解措施,坚持把全程调解、优先调解贯穿在矛盾纠纷化解的各个环节,主动搭建沟通桥梁,组织双方协商。在法官耐心释法明理下,双方冷静分析利弊,着眼企业长远发展,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随后,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该案件的高效化解,是司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体现。诉前保全措施及时“止损”,有效保障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前调解机制柔性介入,避免了企业因诉讼陷入“僵局”,降低了解纷成本和时间成本。这不仅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也为企业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山阳区法院始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立足审判职能,不断探索创新多元解纷模式,以实打实的司法举措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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