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 勇
单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个人事迹及主要工作业绩:蒋勇,单县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该同志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他凭着对党的审判事业的无比忠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三尺法台舒正气 四时明月鉴我心”的使命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案件无论大小,他都一样认真对待,严把程序、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他从事审判工作二十年来,共承办各类刑事、民事案件1100余件,其中2018年以来,审理各类刑事案件198件。主审了中院指定管辖的某县10余件系列职务犯罪案,李某华、何某东、马某等重大贪污、贿赂案,以及鲍某斌、欧阳某明抢劫、投放危险物质案,阮某英等23人重大电信诈骗案等100余件疑难、复杂案件,还担任审判长审理了赵某某等17人涉黑案及省高院指定管辖的韩某贪污案等在本辖区及全市、全省有较大影响及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大要案20余件,办案质量和效果受到广泛赞誉。
2018年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检验司法能力和水平的法律战,更是一场与黑恶势力短兵相接的攻坚战。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理中,蒋勇同志作为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领审判团队,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准确适用法律,打造精品铁案,彰显正义力量。其勇挑重担,主动承办单县第一起进入审判阶段的牛某某等七人非法拘禁、虚假诉讼、诈骗涉恶案件。因为时间紧任务重,在该案卷宗到法院的第一天起,他就阅看卷宗到凌晨三点,案件宣判前又连续加班十天,每天均到凌晨两点。认真审查每一句证言、每一份书证、每一件物证,切实做到程序合法、宽严有据、罚当其罪,从送达、庭前会议、庭审及裁判文书的撰写,他都亲力亲为,和同事们密切配合,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经过艰辛努力,终于又快又好地审结了此案,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受到各方好评。单县法院共审结黑恶犯罪案件 10案70人,其主审2案14人,担任审判长审理6案50人,以率先垂范的担当精神、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精湛过硬的业务能力得到一致认可,特别是他娴熟的组织、驾驭庭审能力更是受到各方高度评价。
在高质量办案的同时,蒋勇同志还十分注重总结梳理经验。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是一个难点。一方面是被告人赔偿能力有限,难以实现赔偿要求;另一方面是被害方常常提出巨额的赔偿要求,双方矛盾对立尖锐。对此,他总是能够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高度出发,以法律为基础,正确对待当事人的诉求,以热心、诚心和耐心反复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充分运用学到的心理学知识,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尽可能使受害人得到经济上的赔偿、心理上的抚慰,全力使矛盾得到钝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经他办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附带民事部分调解成功率高达96%。他先后总结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六法”“当庭认证质证评议制度的应用”“缓刑听证制度的建立”等先进经验,先后被市中院简报、省高院“今日信息”予以转发。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一分坚持一分成绩。蒋勇同志先后受到县市及以上表彰奖励三十余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九次,曾被授予第六届山东省“优秀青年卫士”荣誉称号,被评为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
理论成果概况:两篇裁判文书获全市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一篇论文获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年会论文二等奖;一篇论文获纪念建党90周年理论征文菏泽市一等奖;中国法院网发表文章五篇;山东法制报发表文章一篇;中国青年报发表文章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