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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法官(一)
  • 作者:政治处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4日

    赵强,1984年出生,2011年12月经山东省公务员统一招考进入单县人民法院工作,初任书记员,现任单县法院审判员并担任院团支部书记一职。自入职以来,先后在终兴、郭村、黄岗、浮龙湖四处派出法庭工作,现就职于蔡堂法庭,每经历一个新的工作环境,他均以积极的态度、严谨的作风完成了领导交办的任务和庭室的审判业务。2014年8月被任命审判员,2016年荣获菏泽中院颁发的“个人三等功”荣誉称号。

    认真学习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特别是能够通过自己学习和带领全体团员,深入学习贯彻习主席的系列重要讲话、党章党规,积极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赵强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均在派出法庭工作,共经历了五处派出法庭,四名庭长,五个集体,均能够和其他共事干警和睦相处、共同工作、学习和成长。始终坚持“人过留美名,雁过留美声”的信条。赵强法官每到新的工作岗位,总能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民事审判的特点,及时地调整心态,认真分析县域内不同辖区之间风俗习惯、作息规律等因素的差异,可搬可套的经验做法,拿来主义,不可生搬硬套的,修正补充,衍生出新的工作方式方法。一句“大娘、大爷、老大哥、老大姐”的开场白,坚定专注的眼神,干净利索的工作作风,立刻缓解了紧张的气氛,抵消了对立的情绪。虽然都是派出法庭的工作,但赵强法官通过对辖区群众的差异化分析,在较短时间内便掌握了群众工作的要领和技巧,取得了良好的审判和调解效果。

    审判技能和工作技巧的进步靠的是不断向老法官学习请教,靠的是不断在与群众交往中的交流沟通中,更靠的是对其自身经验教训的剖析与修正。面对入院时间短,审判经验不足的劣势,他又能够做到向书本要经验,向优秀裁判文书要经验,向优质卷宗要经验,从模仿开始,写的多了,看的多了,思考的多了,很多经验的东西也就内化成了自己的判断标准、选择标准,通过不断反复的训练,庭审和调解用时缩短了,庭审质量和调解效果上去了,案件审理周期缩短了,案件数量上去了。审判技能和工作技巧也更加的稳健和老练。我们一直在学习的路上,我们也一直坚守这一信念,用我们职业的专业而不是其他去赢得当事人和代理人的礼貌。

    赵强法官来自鲁中地区,说话中夹杂着老家的口音。初来单县法院,特别是在派出法庭工作,与当事人打交道的过程中,他说普通话,老百姓听不懂,说老家话就更不懂了。老百姓的单县话,语速较快,方言词汇也多,他听着也是似懂非懂。往往几句话,双方要沟通上几遍,方能弄明白对方的真实意思。这样的局面,增加了沟通的成本,降低了办案效率,也造成了隔阂和不信任。赵强从自身原因找起,只能让自己更适应环境,而不能让环境迎合自己。遇到不懂的方言主动向庭长和老同志请教,将单县方言和老家方言进行比对分析,工作中多用单县方言沟通交流,到现在为止,已经将自己培养成了一个说地道方言的单县人了。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新风正气。热爱团的岗位,坚持围绕审判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赵强法官兼任法院团支部书记一职,2012年单县法院新成立了团职支部,这个新支部的一个重要职责是坚守文化宣传阵地,联动老、中、青各层干警,积极开展文体活动,活跃全院文化气氛。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由团支部作为具体实施人,我院共成功举办了马年、羊年、猴年、狗年四届春节联欢晚会、首届趣味运动会、“廉洁司法大家谈”演讲活动等五个全院级别、全员参与的活动。这五个活动的举办给全院干警带来了很大的震撼,创造了单县法院的很多“第一次”,晚会和运动会的举办给干警提供了一个相互增进了解、再认识的一个机会。大大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严守党的纪律,清正廉洁,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一名审判员,在日常的案件审判工作中,难免会碰到亲朋好友,打招呼,求关照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赵强法官能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审判工作纪律和法律规定,向亲友解释清楚,很多亲友在他解释以后,也都表示了理解,认识到审判工作绝不是一个审判员一人之事,也绝不是一家之事,而是涉及到法律规定、审判纪律、亲情友情等方方面面的事情,要摆正心态,相信法律会有一个公正的结果。在工作之余,他也以一个法官的要求来约束自己,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让自己不得体、不适当的行为给法官形象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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