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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风采(一)
  • 作者:政治处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4日

  陈光纯同志先进事迹

  一、政治思想好,道德品质高在思想上,该同志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树立高尚的世界观、人生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了高度一致。事关方向和原则的问题上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在道德品质上,该同志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以诚待人,正派为人,光明磊落,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强,在干部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

  二、以身作责,表率作用好。该同志自1995年考入法院工作以来,在基层法庭工作16年,在执行局已工作8年多,历任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副局长,有丰富的审判及执行工作经验,在工作上勇于承担重任,工作任劳任怨,积极主动,善于调解,化解矛盾。工作中,自加压力,勇当表率,做给干警看,带领干警干,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工作能力强,成绩显著。在工作上有创造性和紧迫感,讲究工作方法,坚持办案的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不孤立办案。不断提高执行艺术和执行能力。服从领导,主动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严把案件质量关,其工作能力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认可。特别是全国法院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活动以来,该同志知难而上,带领全庭同志攻坚克难、加班加点,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取得了显著成绩。该同志2016年承办案件208件,全省排名565名,2017年承办案件347件,全省排名207名,2018年承办案件379件,全省排名319名。承办的案件的数量和质效在本院均名列前茅。

  四、乐于奉献,清正廉洁。该同志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了解社情民意,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司法,秉公办案,并将始终坚持按这个标尺来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不为享受所累,不为名利所惑,以公正、廉洁的司法活动履行自己的职责,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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