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杰,男,1984年12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11月参加工作,中国共产党员。
一、站位高,党性强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党性修养,能够始终保持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多年来,一贯注重对政治理论的学习,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学习、生活中,一直以党章、党规要求自己。近年来,更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主题教育中不断历练自己,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用十八大、十九大等重要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对党对国家对人民无限忠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能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自觉地将自己的执法活动同党的工作大局结合起来,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端正。
二、善思考,勤积累
该同志勤思考、常积累,勤勤奋奋学习、一点一滴积累,具有较高的上进心。刘杰同志所从事的研究室工作最需要的就是不断学习、不断提高。因此,他抓住每一分每一秒时间去学习、去充电,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他注重向书本学。广泛阅读法律、历史、哲学、文学、新闻等各类书籍,从中汲取营养,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十八届历次全会报告、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从而吃透上情,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武装自己的头脑,确保写出的文稿准确、全面、科学把握上级的方针政策和安排部署。他注重向同事学。经常同各部门同事交流沟通,掌握全院工作动态。他还注重向兄弟法院学习。善于横向比较,对于兄弟法院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三、不怕苦,勇担责
该同志不怕苦、不怕累,兢兢业业工作、踏踏实实做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自2010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刘杰同志一直坚守在研究室岗位,从事信息、宣传、调研和综合文稿的撰写工作,在文稿撰写方面追求创新和完美,写出了大量高质量的报告和领导讲话。2018年,在《山东法制报》《中国法院网》《菏泽日报》《齐鲁晚报》等报纸杂志网络发表宣传稿件近百篇,宣传了法院、法官正能量,向全社会全方位展示了单县法院工作的亮点、经验,树立了法院良好形象。较好地完成了工作报告、领导讲话、工作总结等综合文稿的撰写工作,当好了参谋助手,充分发挥了以文咨政的作用。文字材料往往都有时间要求,很多材料来得急、要得急,多数是急活,加班加点成为常态,刘杰同志从未喊过苦、叫过累,兢兢业业工作、踏踏实实做事是该同志留给同事和领导最深刻的印象。
四、重口碑,有德廉
该同志具有较强的廉洁自律意识。时刻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最高院“五个严禁”、“十个不准”及各级党委对廉洁勤政的规定,自觉转变工作风,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注意自身良好形象,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立,坚持廉洁自律,做廉洁勤政的模范,在干警中树立起了良好的口碑。
由于工作突出,该同志连续多年被评为院先进个人,2012年年度考核被被确定为“优秀”等级,2014年被菏泽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宣传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信息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并多次被评为全院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