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兵同志负责法院信息化工作,为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主要事迹如下:
1、加强法院信息化基础建设。当代法院工作,离不开信息化工作的支撑;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信息化的基础建设。苏兵同志近几年来带领全科人员,从零开始在全市基层法院系统内,率先建设完成了标准化的网络机房,配置了先进的服务器、存储及网络交换设备,安装了完备的机房动力环境监控系统,保障了后续各项信息化应用的部署和实施。先后建设完成了“五网”、“一中心”,即:法院专网、法院互联网、政法专网、内部安全监控网、视频会议专网和信息集控管理中心。为整个法院信息化工作构建了强有力的基础平台。
2、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努力推进阳光司法。阳光司法是新时代对法院工作的强力要求,推进此项工作的最有力的手段就是现代互联网技术和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苏兵带领全科同志,先后建设完成了“审判流程公开平台”、“执行流程公开平台”、和“数字法庭庭审系统”,使法院的审判、执行、庭审等重要工作,都能通过互联网技术,显现在“阳光”之下,诉讼当事人足不出户便能在网上查询到案件进展情况。
3、建设智慧法院,服务于办案法官和当事人。随着社会各界和诉讼当事人对法院工作期望值的提高,提升法官办案效率、减化当事人诉讼流程,是对法院工作的最新要求,建设智慧法院就成为了法院工作的当务之急。苏兵同志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努力推进法院信息化工作3.0版的建设工作。建设完成了“法院智审系统”、“掌上法院手机APP”、“当事人触摸查询打印系统”、“电子档案系统”、“诉讼风险评估系统”,完善了一线办案法院和诉讼参与人对信息化的利用,切实提高了办案法官的办案效率,减少了诉讼当事人的讼累。
总之,苏兵同志利用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努力提高了法院信息化工作,使信息化工作真正服务于法官和当事人,从而服务于全县的经济建设和其它工作,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