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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法官(四)
  • 作者:政治处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4日

  王朴同志在多年的法院工作经历中,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固守对公正的执着;把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

  作为基层的一名法官,每天接待的都是最基层的老百姓,责任感便油然而生。更需要以平和的心态对待执行过程中来自各方的“招呼”,坚持依法办案,安于寂寞,方能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和尊重。在执行过程中,要用诚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让当事人感觉到执行人员是有理有节的,是想当事人之所想的。在执行李某与张某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某应赔偿李某6万余元,申请人多次到县、市上访,给法院的执行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该同志接到此案后不分节假日多次赶往被执行人所在地,见到张某的父母亲,开展思想疏导和说服教育工作,以轻松的话题展开,和其唠唠家常,当他们心理消除对法官的对抗情绪后,迅速转入正题,与他们谈心,分析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给他们看李某已成残疾的照片,告诉他们李某的惨状。张某父母看到我们三翻五次到他家,与其耐心交谈,被我们的诚心所打动,表示自愿用自己的退休金替张某支付赔偿款,至此本案顺利结。    

  法院执行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法院工作的难点,工作稍有不慎,将会引起严重的社会后果,造成不稳定因素。有些当事人因为案件一时难以执行,希望能给一个明确的执行到位时间表,而执行案件往往受到客观环境等各种因素的影响,难以明确具体执行时间表。在这种情况下,王朴同志倡导“阳光执行”,将执行的每个环节和做法全部告知当事人,使其工作过程完全处于“阳光下”,让当事人能够充分理解法院执行的难处,同时也让当事人明白法律的规定。在执行案件时常常告诫自己作为执行人员不能成为申请执行人的代言人,不能一味强调要保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而对被执行人提出的意见置之不理,致使被执行人对公正产生了怀疑,引发对执行人员、法院的不满,在执行过程中引起矛盾激化,损害法院的形象。通过执行程序的公开来促进执行的公正,建立执行案件的查询和说明制度,向当事人通报执行情况,使当事人了解执行的进展和阻力,从而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使法院的执行工作变被动为主动,使当事人明白债权能否得以实现是存在风险的,该风险是自己承担的。

  一名合格的法官,不仅仅要多办案、办好案,最关键的一条,是能顶住钱的诱惑,权的压力,坚决维护法律的公正,维护法律的尊严。在多年的法官生涯中,无论是面对金钱的诱惑还是人情的考验,始终指向正义的轨道,无愧于心中的天平,不为权势所屈,不为金钱所动,不为私情所惑。在老百姓的眼中,法官就是法律的代表;在老百姓的心中,任何一丝的折扣,都会毁损法律的权威。多年来,他一直坚持一项原则:在家中不接待当事人,如果是送礼求办事,那更会被拒之门外。时间长了,渐渐地,他自己的家人都成了送礼求情者的挡箭牌。这些年来,拒收现金、礼品在万元以上,据吃请不计其数。

  与百姓打交道,主要看你是否心诚,能否解民忧、解民困,你心中是否始终装着老百姓,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在执行过程中从细节做起,他用自己的行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一主题,司法为民,赢得民心,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实现主动执行的意识,执行中应心平气和地同被执行人交谈,明晓不履行将产生的后果,被执行人一般会主动履行,暂时不能全部履行,也为以后的工作做好了铺垫。

  王朴同志作为一名执行法官,处处为人民多做工作,而没有享受和索取的权利,在执行案件中,严格程序,依法执行,针对不同案件采取灵活的执行方法,公开、公正地执行每一起案件,使法律的尊严得以保护,使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障,使社会风气得以好转,更加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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