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职能,设立刑事审判庭。
主要职责: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一审刑事公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案件;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