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的职能,设立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主要职责:依法审判第一审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负责司法救助工作;提出有关行政审判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的行政审判工作事宜;审判本院各类再审案件、抗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