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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法护绿⑬】知水护水兴水,共享幸福水源——单县法院开展“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法治宣传活动
  • 作者:单县法院研究室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3日

  

  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守水护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人人爱水护水的浓厚氛围,3月22日,单县法院与单县水务局联合在单县牌坊广场开展“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我院环境资源与金融、破产审判庭负责人齐广君热情地为来往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条文以及自己承办的典型案例,生动地向群众展现了国家用法治守护水资源的决心,进一步增强了群众保护水资源的法律意识。

  

  

  

  

  我院宣传干警王峰、刘康和县水务局的志愿者们一边向群众发放《节水倡议书》,一边向群众详细介绍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由来,宣传普及水资源、水生态知识,引导广大市民科学、依法用水,营造了知法学法、爱水护水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聚焦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河湖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新时代水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创新打造“善法护绿”环境资源审判品牌,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节约用水倡议书

  珍惜水资源,保护水资源,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争当节约用水的宣传者、文明用水的倡导者,科学用水的践行者是我们责无旁贷的义务。单县“河湖长+法院院长”办公室、单县人民法院环资庭向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节水护水的倡导者。树立节约用水光荣、浪费用水可耻的观念,自觉践行《公民用水行为规范》,积极传播节水护水的文明理念,引导身边的人充分认识到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重要意义,倡导节水护水的良好生产生活方式,提升全社会的节水护水意识,让人人节水的文明举动蔚然成风。

  二、做节水护水的践行者。不舍细流,方成汪洋,从一点一滴做起,自觉养成节约用水、循环用水的良好习惯;尽量缩短用水时间,随手关闭水龙头,做到人走水停;做到厨房节约一盆水、浴室节约一缸水、洗衣节约一桶水;不乱扔垃圾等污染物,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人,凝聚全社会节水护水的强大力量,努力形成人人关心节水、时时注意节水的好风尚。

  三、做节水护水的捍卫者。用自己的文明言行劝阻、纠正身边浪费水等不良行为,对身边破坏水资源、损害水生态、污染水环境的不良做法敢于挺身而出,耐心劝导、制止或向执法部门反映举报。

  “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让我们一起积极行动起来,以保护水资源为己任,为建设人水和谐的美好社会而努力!

  单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

  单县河湖长+法院院长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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