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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法院开展“8.15”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 作者:单县法院研究室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9日

  为更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8月14日下午,我院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浮岗镇政府开展了以“依法保护耕地 引领乡村生态振兴”为主题的生态日宣传活动,我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蒋勇、环境资源与金融破产审判庭负责人齐广君、浮龙湖法庭负责人魏中飞和相关干警参加活动。

  

  

  活动开始,蒋勇向浮岗镇政府工作人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及群众介绍了近年来我院环资庭建设发展和案件审理情况,并以审理的牛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瞿某军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为切入点,结合审判实际,详细讲解了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土地用途等农村常见多发案件的的量刑标准和惩处措施。

  

  蒋勇在宣讲中表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耕地、林地等土地资源是农村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更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保障。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将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全面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力度。他强调,惩治犯罪的目的不仅仅是惩罚犯罪分子,也是为了警醒那些对土地抱有非分之想的潜在违法犯罪人员,最终目的是为了保护我们有限的、宝贵的、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在场的干部群众认真聆听宣讲内容,对相关法律问题展开热烈讨论,纷纷表示在此次宣讲中受益匪浅。

  

  宣讲结束后,环境资源与金融破产审判庭干警们又通过悬挂条幅、展示精心制作的案例展板、分发宣传页等方式,讲解了关于全国生态日设立的意义、土地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土地耕地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为大家提供法律问题解答服务,呼吁大家积极投身于环境保护的行动中来。活动现场,群众参与热情高涨,场面十分热闹。

  

  

  

  

  

  此次活动,让群众更加直观地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增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环境资源纠纷的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下一步,单县法院将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惩治破坏污染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多维度提升普法宣传工作实效,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为“美丽单县”建设筑牢坚实司法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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