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值班制度
  • 作者:执行局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6日

  

  第一条 执行指挥中心实行双值班制度。值班时间:工作日(含部分节假日)的工作时间,即8:30-18:00。

  第二条 重大执行活动及处理突发事件另行调整,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第三条 值班人员范围:执行局全体执行干警轮流值班。

  第四条 值班人员利用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及时接收、转办上级法院的指令、事项督办等。随时注意、关注执行工作动态,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五条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确保执行指挥中心上下联系畅通,值班领导及相关人员准时上岗值班,及时签到,不准迟到早退,不得出现脱岗、擅离职守现象。

  第六条 执行指挥中心要每日登陆可视化指挥调度平台,接受上级法院领导抽查。凡外出执行人员,一律佩戴并打开单兵外勤设备和执法记录仪。

  第七条 执行局办公室负责制定值班计划。

  第八条 值班人员如遇外出学习、开会或执行重大活动等不能值班,应提前一天向执行局办公室报告,由执行局办公室另行安排人员值班。

  第九条 值班期间,一切行动听指挥,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要保持通讯畅通,准时交接班,将已处理事项和未处理事项告知接班人员。

  二〇一八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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