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交的材料
  • 作者:执行局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6日

  (一)、申请人为单位:

  1、申请执行书(加盖公章)。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如一二审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

  3、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法人代表证明

  6、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则不需提供)

  (二)、申请人为个人:

  1、申请执行书(本人签名)。

  2、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如一二审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

  3、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若本人亲自办理,则不需提供)

  6、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