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司法公开 > 审判流程公开平台 > 诉讼指南

请律师前的准备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 2019年09月10日

  请律师帮助打官司之前,当事人要做的准备工作主要有:将自己所有的有关案情材料整理出来,使律师能够逐步了解案情。此外,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还必须向律师如实陈述案情,不得隐瞒、夸大或缩小,既要如实讲清自己有利的一面,也要如实陈述自己不利的一面,这样就可以使律师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依法进行辩护或者代理。

  此外,对于自己不便查找的有关证人或其他证据材料,可以将有关情况提供给律师,由律师帮助调查和取证。

  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同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作为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不应提出一些无理或不合法的要求。对于提出无理或非法要求的当事人,律师可以拒绝接受聘请。

关闭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067号  邮编:250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