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企业办实事:长清法院高效化解首起商标侵权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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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28日 | ||
近日,长清法院民二庭化解了我院首起商标侵权案件,系我院审结的首例知识产权案件。 案情简介: 四川某酒厂公司认为长清某超市销售的白酒外包装盒上,使用了与其公司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故四川某酒厂公司将长清某超市诉至长清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民二庭赵娜团队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承办法官认为调解既可定纷止争、彻底化解矛盾,又可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随后,承办团队一边在侵权事实、损失范围等方面进行证据审查分析,一边耐心的为双方当事人做好释法析理工作。 最终,在承办团队的积极努力下,四川某酒厂公司与长清某超市达成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的调解意向,并当庭私下签订和解协议,原告主动撤诉。至此,长清法院审理的首例知识产权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工作中,长清法院将积极适应知识产权保护需求,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以优质高效的审判助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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