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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办实事:借助和解平台再发力 助企纾困获赞誉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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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某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发生一般物体打击工亡事件,存在瞒报事故的行为,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济南市长清区应急管理局依据该《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作出(鲁济长)应急罚[2022]SG6号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万元。该公司在缴纳20万元罚款后,剩余80万元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履行。区应急管理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和解经过

  承办法官了解到被申请人某公司对处罚决定的合法性无异议,但因受疫情影响,该公司经营效益不理想,除去应缴纳的税收及工人工资几乎无盈余。针对此情况,该公司申请此案由和解中心协商解决,申请人也表示同意和解。和解中心根据案情确定由两名和解员参与此非诉案件的和解,由法官助理负责指导。

  在和解过程中,申请人考虑到疫情原因确实对企业造成一定影响,为响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要求,且该企业未存在欠税、欠员工工资问题,信誉良好,同意被申请人提出的延缓缴纳罚款的和解协议。同时,声明如到期不履行,申请人可继续申请强制执行。最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两位和解员的参与及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达成和解协议,此案得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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