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法院优化营商环境11月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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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25日 | ||
一、领导部署协调情况 本月,长清法院营商环境分管副院长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会1次,对法治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调度,法治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中各责任部门分别汇报了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此外,分管副院长联合长清工商联走访企业4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及服务。 二、11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一)保护中小投资者领域 1.持续保护中小投资者诉讼权益。完善涉中小投资者诉讼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等权益;加大对中小投资者取证的支持力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取证权利。 2.进一步发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深化行业对接,与商会、工商联等组织建立长效诉调对接机制。1-11月,与商会、工商联等组织对接7次研究完善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事项。1-11月,通过诉前调解平台化解件纠纷2244件。 3.推进在线调解工作。完善在线调解平台,全面开展在线调解工作,推动实现信息输入、线上调解、协议生成全流程线上运行,充分利用“多元解纷”微信小程序,进一步提升音视频在线调解的应用率。 (二)办理破产领域 1.持续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完善专业化破产审判队伍,提升破产审判人员专业素质。制定了本年度固定学习计划,研讨疑难问题、交流办案思路、总结类型化问题。 2.持续完善办理破产“繁简分流”。受理破产案件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进行繁简分流,在保障破产参与主体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并联破产进程事项,压缩程序时间,优化审理流程。 3.加强办理破产“府院联动”。加强与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合作,与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形成良性互动,1-11月,与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座谈8次。 4.完善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制度。强化破产企业资产查封和破产审判解封协调联动,压缩办理期限,依法协助管理人解除破产企业财产保全措施。1-11月,先后多次帮助管理人协调其他法院解封破产案件相关财产。 5.深化破产领域数字化改革。通过召开线上债权人会议等线上方式对破产债权进行审核,节约破产企业诉讼成本,提升破产案件办理便利度。 (三)执行合同领域 1.完善多元解纷体系。完善调解平台设置,用好“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突出纠纷领域特点开展线上矛盾纠纷诉前化解,11月相关案件线上平台诉前调解分流60%以上。 2.深化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完善繁简分流标准,扩大独任制、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截至目前,独任制适用率99.37% ,简易程序适用率87% ,小额程序适用率21.87% 。 3.完善电子诉讼服务。全面实现“诉讼引导、立案登记、立案调解、咨询查询、资料收转”等功能,为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 4.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实行全流程网上办案,实现当事人诉讼和法院审判全流程网上办理,办案信息全部自动归集和自动归档,推动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建立健全一体化要素式审判机制,实现常见案由裁判文书自动辅助生成。 5.优化电子诉讼机制。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信息化诉讼平台开展在线诉讼活动。今年以来,通过电子送达平台送达178416次。 6.高效办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纳入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开展相关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依法加大失信惩戒、限制消费等措施的适用力度。11月份,审管部门组织调度立案、审判、执行部门负责人会议1次,研究相关事宜。 7.切实保障胜诉企业权益及时实现。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加快企业债权实现。切实做到具备条件的案款在法院收到后20日内发放。 8.加强对被执行财产的保护。进一步健全财产保全、执行制度,完善财产保全执行工作指引,明确合理的价值计算方法和保全范围严禁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 9.加强司法公开。民商事案件审判流程节点信息通过网络向当事人公开,加强对裁判文书公开的管理,保证案件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今年以来,共公开文书5517件。 三、亮点做法和取得成效 1.疫情期间持续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疫情期间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但恢复有望的企业,灵活采取查封措施;慎用信用惩戒措施,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自动履行,已经履行生效判决义务,要及时恢复企业信用。 2.通过实地调研或者电话、网络联系等方式,了解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法治需求,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分析法律风险;完善涉企法律服务团,积极对接辖区企业,提供诉讼及法律服务。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亮点少,工作思路有待转变,创新性有待提高;二是整体审判质效还需提升,智能化考评系统尚不完善。 五、下步工作打算 1、创新思路,主动出击,打造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重点选取具有创新性举措的案例深挖细挖,综合运用报纸、网络、微信、电视新闻等媒介大力宣传,全力打造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招牌案例。 2、强化上下联动,确保上下步调一致。一是加大与中院、区审批局对接力度,每月至少与市中院、区审批局对接一次,确保营商环境工作不滞后,不掉队。 3、聚焦核心指标,持续发力提升各类质效。一是上下一心,齐抓审判质效,各团队做好“先锋队”,全院上下加强协作,一心一意抓案件质效。二是全面发力促进多元解纷,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强化诉源治理,构建齐抓共管格局,支持各类调解主体发挥作用,促进矛盾纠纷的有效分流、多元化解。三是是充分发挥“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在立案阶段做好诉讼与执行查控系统的有序衔接,提高保全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以保全促调解、促和解、促执行,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降低申请执行人权利落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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