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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的纯度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09日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朱振菊印象

  吃午饭的时候,她的思绪仍在庭审上。

  她一边阅卷,一边思考着下次开庭需要补充的材料。偶尔,她用手撩一撩额前的几缕头发。她的神态和动作,此时,也成了她思考的一部分。

  10月的泉城,秋风中散发着阵阵果实的芬芳。在她办公室的电脑边,一盆一品红正在热烈地开放着。旁边,摆放着她的“全家福”照片。

  她扫了一眼“全家福”中的丈夫和女儿,忽然想起了什么,很快拨通了一个电话。电话里,她语气中带着歉意,说自己晚上可能还要加班。

  加班是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朱振菊一惯的工作状态,她说:“绝不放过一个疑点!”

  有疑必排,排疑务尽,追求完美无缺憾,是她办案的一种风格。她说,刑事案件性命攸关,作为法官,办案就要办出“黄金品质”。

  “新案由的案件,我先办!”

  1994年,一个31岁的女医生经过努力,实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梦想,当上了槐荫区法院的一名刑事法官。18年后,在国徽下那个庄严的法庭上,她已经主持审理了近千起刑事案件。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刑事犯罪类型、数量也随之增多,案件事实、证据认定的复杂程度也随之增大,这就对办案法官的司法能力提出了挑战。2009年,她审理的一起称霸省城济南拆迁行业、社会广泛关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使她“一审成名”。

  “这个案件包括多起犯罪事实、涉及24个被告人、14个罪名,涉案卷宗80余卷,有的还是一名被告人涉及多个罪名,而且被害人还提起多起附带民事诉讼,卷宗材料摞起来接近2米高,看一遍材料就需要一个多星期的时间。”时隔3年,一提起这起案件,朱振菊仍记忆犹新。

  “新案由的案件,我先办!”她坐在笔者对面,一身得体的法官制服,一头齐耳短发,说话快言快语、声音洪亮,性格中透着一种豪气与坚韧。2011年,刑庭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240多件,她一人就承办了61件。

  为了赶进度,她只好黑夜白天连轴转,阅卷、分析、调查取证、撰写审理报告,一连在办公室住了一个星期。一个星期下来,人几乎瘦了一圈,嘴角上火,手腕也因长时间摘抄资料,肿了起来。

  涉黑案件不同于一般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多数是几进几出的“老江湖”,当庭翻供是常有的事情,加上被告人众多,一次庭审就得5天时间。在这5天的时间里,她每天早上都会提前1个多小时到办公室,整理准备开庭的卷宗材料。中午1个小时的休息时间,下午继续开庭。一天的庭审结束后,她还要整理、归纳庭审要点。集中开庭的那些天,她每天工作时间都在12个小时以上。

  案件顺利审结了。对这起案件的性质,公诉书上只有几行字:郝宝忠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朱振菊给出的判决书,却长达9.7万字、157页,相当于一部中篇小说。

  “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我主审过近千起案件。生杀予夺,人命关天。每根弦都绷得紧紧的,不敢有丝毫松弛与懈怠!”由于工作压力大,她和同事们时常处于一种疲惫状态,但只要一谈起案子,她的眼睛里就会大放光彩:“庭里的同事都是这样,办起案来不要命。所以我们这里没有超审限案件!”

  办案就要“精耕细作”

  今年3月,朱振菊主持审理了一起抢劫案。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在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程序后,法庭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

  去年6月,被告人刘延(化名)持菜刀、李庆(化名)持木棍对被害人杨某进行殴打并强行劫取杨某现金600元、银行卡2张,所得赃款两人平分。此后,刘延被公安机关抓获,李庆到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两被告人均退赔了全部赃款。同时,法庭还查明,刘延5年前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和往常庭审不同的是,该案在庭审中除对犯罪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了法庭调查、辩论外,还专门增加了量刑的事实及证据的法庭调查和辩论。由于被告人刘延、李庆自愿认罪,庭审的焦点很快就集中到了量刑环节。

  法庭上,公诉机关发表了“建议判处被告人刘延有期徒刑三至四年,处被告人李庆有期徒刑一年半至两年”的量刑意见。被告人李庆的辩护律师则提出了缓刑意见。随后,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经过审理,法庭依法作出“被告人刘延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李庆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的一审判决。

  宣判后,朱振菊走下审判台,拿着一张“量刑计算表”对两位被告人进行释法:

  两被告人均犯有抢劫罪,抢劫罪起点刑为三年零六个月。在此基础上,刘延系累犯,增加基准刑30%。当庭自愿认罪,减少基准刑的10%。案发后全部退赃,减少基准刑的20%。考虑被告人年纪较轻,依法给予改过和重新做人的机会,在拟宣告刑期的基础上减少10%。决定判处刘延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

  李庆虽系自首,但在公安机关电话打到家里以后才到公安机关投案,确定减少基准刑的30%。案发后全部退赃,减少基准刑的20%。依法给予其悔过和重新做人的机会,在拟宣告刑期的基础上减少10%。决定判处刘延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

  “明白了。我服从判决!”两名被告人不约而同地说。

  朱振菊是一个纯粹、执著和充满自信的人。平时,很难让人看到她内心世界脆弱的一面。事实上,很多时候,对被告人进行宣判的前一天晚上,她都会难以入眠,满脑子想的都是案件情况。现在,她已经习惯了这种状态:只有把每个证据、每个细节都在头脑中理一遍后,才放下心来,有时还会彻夜失眠。

  豪放的性格,与如同绣花一样的办案作风,就这样在朱振菊身上交织着,使她所追求的梦想,有了黄金一样的纯度:去年以来,该院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60余件,无一超审限、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为此,她先后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官”、“三八”红旗手、“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并多次立功受奖。同时,她领导的刑庭也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两次,并被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联合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

  判决有温度

  当墙上钟表指向17点的时候,槐荫区法院很多办公室的灯渐次亮起。

  此时此刻,朱振菊仍在打一个重要的电话:“他虽然犯了罪,但没有主观上的故意。现在,他很后悔,希望你能原谅他……”

  这个隐含着朱振菊某种调解思路的电话,足足打了一个多小时,直到听筒的另一端,受害人家属情绪归于平静,她这才轻轻地舒了一口气。随即,她从打印机上取下一张白纸,在上面写下6个字:“赎罪、宽恕、自由”。

  朱振菊在电话中涉及的那个案件,发生在2011年2月5日。那天下午2时许,金昭(化名)驾车沿本市经十西路向北拐弯时,与刘浩(化名)驾驶的摩托车相撞。事故发生后,金昭立即拨打了110、120电话进行救助,但终因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认定,金昭在这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刘浩负次要责任。

  每一次到看守所提讯时,金昭总是一边哭泣,一边不停地重复着这样一句话“我悔死了”……

  自从金昭被推上法庭的那一刻起,朱振菊就在反复核实本案的每一个细节。证据初步表明,金昭系初犯、自首,归案后认罪态度好,主观恶性较小,有悔罪表现。如果他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庭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依法判处缓刑。

  当她把这一情况传达给刘浩家人的时候,他们态度十分明确:“杀人偿命!”在朱振菊办公室,刘浩的父母更是老泪纵横,嗓子哭到了沙哑。

  “刘浩和金昭素昧平生,案发前并无结怨。你的儿子死了,再让另一个儿子也死掉,冤冤相报何时了?”那段时间,她反复做刘浩父母的工作。

  朱振菊的调解之路,走得很不顺利。

  金昭是一个来自农村的打工仔,家境贫困。为了救儿子,金昭的父母把家里的几头牛卖掉,又跟亲戚朋友借了一部分。当金昭的老父亲把东拼西凑的3万元现金通过法官之手,交到被害人父母手上的时候,对方却并没有丝毫原谅的意思。3万元与儿子的生命联系在一起,这是他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事情。

  就在调解工作陷入僵局的时候,朱振菊和被害人刘浩的父母专门去了一趟金昭家,眼前凌乱、贫困家境,让他们态度开始转变。

  几天后,金昭父亲又一次来到法院,请求朱振菊再跟对方“说说”。他说,孩子的姐夫愿意出些钱,但需要分两次……

  于是,朱振菊再次打电话给刘浩父母,说明了金昭父母的诚心与努力。同时,她也不失时机地指出,被害人刘浩在本案中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听了朱振菊的话,刘浩父母沉默不语。

  隔了一天,刘浩父母又一次来到法院,对朱振菊说,他们想了很久,两个孩子以前并没有过结。我们家经历了失去儿子的痛苦,不想让他们再经历这样的痛苦。

  在朱振菊的努力下,被害人父母的态度渐渐回归理性。

  几天后,金昭的父母分两次将20万元现金,交到了法院。刘浩家人也向法院提交了谅解书,希望法院对金昭能从轻处罚。

  2011年12月,朱振菊宣读了对这起案件的判决: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金昭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她说,每次看到一双曾经相互伤害过的手,又重新握在一起的时候,那一刻,心灵世界的云淡风轻和风雷激荡全部聚在了一起,那是真正心灵的震撼。

  “朱振菊是一个善于把一摞卷宗、一把法槌、一场庭审变成一片风景的人!”槐荫法院院长张新华说。

  心灵世界的“荷塘月色”

  这是一次别开生面的“法院春晚”。

  大屏幕上,美国电影《廊桥遗梦》正在上演。在片中主题音乐《此情永不移》的烘托下,女主角梅丽尔·斯特里普正深情款款的望着男主角,一张嘴,一口浓重的“山东潍坊话”直冒了出来,逗得台下的观众捧腹大笑。

  这位用“潍坊话”给斯特里普配音的女性,就是朱振菊。

  听着这个故事的时候,笔者第一感觉就是朱振菊在法庭上端庄、威严和严谨的形象,与屏幕上妙趣横生的配音相去甚远。

  刑事审判工作繁重而压抑,但朱振菊和同事们却拓展出另一个世界,对生命和自由的感悟更加多姿多彩。闲暇之余,朱振菊总是挤时间去练习瑜伽。她喜欢那种心灵飞翔的感觉,更喜欢让瑜伽的宁静来缓解工作的疲惫。她认为,一个热爱生活和追求美的法官,必定会把一份人性关怀融入案件审理之中。

  不久前的一次联欢会上,合着背景音乐《荷塘月色》的韵律,朱振菊和同事们跳了一曲扇子舞。优美的舞姿,将法庭上那个严谨、威严的形象冲刷得无影无踪。

  舞蹈,雕塑出一个阳光和充满激情的朱振菊。

  在她的心灵世界中,也同样有一片“荷塘月色”般的风景。当法官18年,朱振菊经常遇到托关系的情况,也经常遇到在人情面前犯难的时候。去年,她在审理一起经济犯罪案件过程中,其亲属通过各种途径疏通,找人出面说情,甚至有关领导也出面过问,试图在案件的定罪量刑上能给被告人以照顾,面对各种压力,她没有简单地拒绝,而是耐心地说服、解释,既让家属及说情人情理上能够接受,同时也让他们了解法律的相关规定,让他们相信法院会依法公正审理,给被告人一个公正的判决。此案宣判后,被告人心服口服,自觉接受判决,没有提起上诉。

  作为一庭之长,关键时刻她总能挺身而出,为大家遮风挡雨,让办案法官感到有依靠,有底气。2009年,济南市槐荫区一村委会主任乔某涉嫌犯有职务侵占罪和故意伤害罪,严重影响了国家重点工程京沪高铁济南西客站建设,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此时,被告人乔某的儿子乔继(化名)就在刑庭当临时司机。为了父亲,乔继多次找朱振菊说情。

  朱振菊说:“你在刑庭工作多年,大姐的为人你应该清楚。你放心,你父亲的案子肯定会得到公正判决的!”最后,法庭依法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乔某有期徒刑七年。该案判决后不久,朱振菊买了礼物,带领乔继专程到监狱看望正在服刑的乔某。在会见室,乔某感动地说:“朱法官,事情孩子都给我说了。我虽然被判了刑,但我服你。孩子能跟着你这样人工作,我放心!”

  “在情与法之间,你选择了法律,其实就是选择了坚守,这确实需要勇气!”朱振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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