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能司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4月24日 | ||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人民法院的责任担当,槐荫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持续优化提升,争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以更高站位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槐荫法院自觉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慎终如始地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实抓细,成立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基础性、全局性意义。 以更强自觉服务营商环境大局。槐荫法院坚持立足司法职能、立足办案职能,聚焦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难点,不断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不断创新司法工作机制,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融入到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中。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持续打造“互联网+马锡五审判方式”,巩固构建“法院+”联动解纷机制,积极对接中小企业协会、工程造价协会等专业性调解组织,切实采取信用修复、善意执行、破产重整以及多元解纷等举措,把保护中小投资者、企业家合法权益、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贯彻于审判执行全过程。以司法公正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不断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足感,构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新格局。 以更实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槐荫法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制定了《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关于为全区“项目突破年”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出台“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坚持服务项目建设、坚持服务城市发展、坚持服务发展安全”四大方面18项具体措施。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司法动能,为重大项目建设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新时代新征程,槐荫法院将继续担负起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使命,不断延伸司法职能,不断推进审判质效提升,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助推营商环境提档升级。 |
||
|
||
【关闭】 | ||
|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六路978号 电话:0531-85030111 邮编:250023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版权所有: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1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3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