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利用手机推特软件发布售卖广告,非法售卖国家管控精神药品的行为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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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0日 | ||
基本案情 王某某明知三唑仑是国家管控的精神药品,仍使用手机推特软件发布售卖广告,非法售卖三唑仑。2021年5月,河南省郑州市的晏某联系王某某以5100元的价格购买1盒三唑仑,后王某某联系其上线张某(另案处理)以4500元的价格购进1盒日医工生产的三唑仑(一盒10板,每板10粒),并从张某处直接发货至晏某处,王某某非法获利600元。2021年7月,北京市西城区的李某联系王某某以900元的价格购买1板三唑仑,王某某为牟取私利,用延时喷剂冒充三唑仑,被李某发现后,王某某向李某退款900元。后王某某联系其上线“德国加油站”用户群内一好友,以1150元的价格购买1板日医工生产的三唑仑(一板10粒)并直接发货给李某。经检验,在所送检三唑仑药丸中三唑仑含量为0.11%。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王某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被告人王某某违法所得六百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随案移送至本院被告人王某某所有的华为P20 Pro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 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贩卖含有三唑仑成分的精神药品,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另外,王某某具有坦白、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愿意接受处罚,综合考虑,对其依法从轻处罚。 裁判要旨 贩卖毒品罪是毒品犯罪中数量最多,涉及范围最广的一种犯罪,毒品的贩卖是毒品从制造到消费过程的主渠道和中心环节。毒品危害猛于虎。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很多不法分子转变传统贩毒模式,将毒品交易转移到线上网络,通过“互联网+寄递物流”等方式贩毒,但网络绝非法外之地。本案系使用手机“推特”发布售卖广告,通过微信联系方式,将国家管制精神药品以代发形式售卖给全国各地区买家。 三唑仑作为国家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具有催眠、镇静、抗焦虑的作用,且催眠、麻醉效果比普通安定强数十倍,能让人产生头晕、困倦等症状。近年来,这一药物被一些不法分子作为“迷药”,用来实施抢劫、强奸等犯罪活动,也可称之为蒙汗药、迷魂药,有些不法分子将这类“迷药”加入糖果、饮料等食物中,使服食者暂时昏迷,进而实施不法侵害。 三唑仑与冰毒、摇头丸、K粉等毒品同为新型毒品,但三唑仑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精药品,同时具有“药品”和“毒品”双重属性,在日常生活中容易接触到,社会危害性极大,则更需提高警惕。该案的处理斩断了一条利用网络、平台等新业态集散全国的毒品贩运通道,有效震慑和打击了涉毒犯罪活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都是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需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郭爱洁 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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