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三优】以高额返利为诱饵的非法集资陷阱——张某、张某某、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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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9日 | ||
基本案情 2013年,沈阳老妈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妈乐”)注册成立后以消费返利模式吸纳会员,承诺会员级别越高返利越多,并且可以领取礼品、免费旅游等。2016年12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张某、张某某通过讲座、发放宣传单、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老妈乐”,以在“老妈乐”商城消费购买银卡、金卡、钻卡、白金和翡翠五个级别的会员即可享受高额返利为诱饵,向以老年人为主体的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五百六十余万元,造成经济损失三百七十余万元。2018年1月后,被告人徐某向“老妈乐”会员推行“德和商城”模式,继续以购买套餐享受高额返利为诱饵,向以老年人为主体的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一百二十余万元,造成经济损失一百余万元。 处理结果 济阳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张某、张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六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三被告人上缴的违法所得、退赔款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剩余涉案赃款继续追缴,按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 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向以老年人为主体的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典型犯罪案件。被告人张某、张某某、徐某以消费返利、领取礼品、免费旅游等幌子实施非法集资,引诱老年人投资参与“老妈乐”项目,最终造成百余名老年人的经济损失,扰乱金融秩序,破坏社会稳定。鉴于本案被告人均系从犯,具有自首、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经社会评估调查无再犯风险,对其判处缓刑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人民法院提示,投资理财需要提高警惕,理性评估收益与风险,不要轻信不法分子的利诱。 郭爱洁 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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