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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李东锐(生于1980年6月1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01日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鲁0112民初556号

李东锐(生于198061日)

本院受理原告韩家栓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2020)鲁0112民初5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准许原告韩家栓撤诉。案件受理费1950元,由原告韩家栓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自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苗林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化纤厂路5号

电话:0531-89939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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