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报道

历下区法院:审判阶段适用“带封过户”促成纠纷实质性化解

来源:刘科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4日

近日,历下区法院在案件审理阶段成功运用“带封过户”自行处置新模式,促成一案调、多案结,实现了债务人、购房人以及多个债权人多赢的良好效果。该案是济南市首例在审判阶段采取“带封过户”模式成功解纷的案例。

  陈某因房贷连续逾期,银行将陈某起诉到法院,要求陈某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42万元,并要求就陈某抵押房屋的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银行还申请查封了陈某的银行卡和房屋。案件受理后,法官发现,陈某在历下区法院还因拖欠他人50余万元被申请了强制执行。如果按照传统的解纷方式,陈某无法自行处置被抵押、查封的房屋,若房屋被执行拍卖,不但耗时长、费用高,而且房屋拍卖的价格也会打折。

  经过多次释法调解,在法官的引导下,最终银行和陈某双方共同选择了“带封过户”的模式来解决纠纷。首先,陈某和银行共同提交了自行处置房产申请书,在齐鲁公证处和房产中介的居间下,陈某又与购房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然后,陈某与银行签订和解协议,齐鲁公证处提存了110余万元购房款,随后将房屋过户至购房人名下。最后,法院解除对房屋的查封。通过这一新模式,陈某不但还清了银行贷款、清偿了50余万元执行款,还从齐鲁公证处领取了10余万元的售房余款。 (本报记者 侯月)

原载《济南日报》2024966


关闭


版权所有: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12368 邮编:25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