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劳动法庭 > 便民诉讼 > 劳动争议收案范围

劳动争议案件管辖

来源: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 2021年06月04日

劳动争议案件管辖

    根据《劳动争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关闭


版权所有: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91000 邮编:25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