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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费

来源: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 2021年06月04日

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3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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