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新浪微博
首页
法院简介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审判业务
法院文化
劳动法庭
营商环境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劳动法庭
>
便民诉讼
>
诉讼费收取
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费
来源: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 2021年06月04日
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3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
关闭
】
版权所有: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91000 邮编:25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