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顺利执结涉云岛大厦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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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6月08日 | ||
2月6日,我院执行局将绣江商业城云岛大厦的钥匙交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志着云岛大厦使用权顺利交接,为这起长达3年之久的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上世纪,云岛大厦曾经是章丘最高建筑和代表性建筑,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使用。2010年2月1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云岛大厦租赁给燕某,租赁期为5年,燕某又将该大厦转租给宁某某,宁某经营不善,该大厦处于闲置状态。后因燕某拖欠租赁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诉至我院,我院判决解除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燕某的租赁合同。在宁某某租赁期间,该大厦用于经营酒店与KTV,大厦内有大量电器、生活用品未搬出。2017年3月16,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诉宁某某排除妨害,我院判决令宁某某搬走其在云岛大厦内所属的物品及设备。 排除妨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我院执行局调查发现,承租人宁某某由于债务问题,将该大厦内的各类物品,以500万元的价格转给案外人左某抵债,该大厦实际由案外人控制。大厦内房间数十个,各类物品繁杂、数量庞大,且该大厦控制人中有社会闲散人员,如果强制执行,大量设备、物品的拆卸、搬运、清点都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存放、保管需要大面积场地,如果出现物品损失,物品所有人可以提起赔偿,可能引发矛盾激化,有极大后遗症。在深入分析案件的利弊后,我院执行局决定通过和解方式解决案件。 案件承办人郭际峰先后多次与申请执行人、案外人双方进行协调,给双方做深入细致的工作,整个调解过程非常困难,但是经过承办人艰苦细致的工作后,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案外人将电视机、桌椅等可移动的物品自行搬走,由宁某某出资的配电器、消防设备等不易拆除的设备,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申请执行人,以最大限度实现设备价值,也可保持房屋的完好。最终,这起复杂而敏感的案件以和风细雨的方式在春节前圆满执行完毕,案件双方对法院工作表示满意,闲置了3年多的云岛大厦将再次焕发生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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