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三优】嘉祥法院开展“如我在执•嘉快执”专项执行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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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 ||
为进一步加大终本案件执行力度,化解执行顽疾,努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8月30日,嘉祥法院执行再出发,聚焦涉民生终本案件,开展“如我在执•嘉快执”终本出清专项执行行动。 01 2021年,赵某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某专业合作社借款五万元,借款到期后,赵某未按约定期限偿还借款。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扣划赵某账户存款6000余元,未发现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后,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4年2月,承办法官根据调查得到的线索锁定赵某的位置,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局。经协商,赵某之子为其提供了担保,双方再次约定了还款期限,约定期限届满后,赵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执行行动当天,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们找到了赵某之子,经耐心释法后,赵某之子在担保范围内当场完成给付,尘封数年的旧案最终实现破冰。 02 韩某与田某原系恋人,双方订婚后,韩某以投资做生意为由向田某借款十万元,未约定还款期限。数月后田某发现联系不上韩某,遂诉至本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发现韩某早已出国,且未发现其他财产线索。经田某同意,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行动当天,承办法官得知韩某回国的消息,并依据群众提供的线索,迅速出击将韩某拘传至法院执行局。面对生效判决,韩某一直存在侥幸心理,拒绝归还欠款。直到见到法院的拘留决定书后,韩某这才“如梦初醒”,经法官严肃批评教育,韩某认识到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在完成给付义务的同时,向田某表达了歉意。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4人,拘留2人,执行完毕案件5件,执行到位金额20余万元。 下一步,嘉祥法院将继续坚持“为民执行”理念,扎实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用足用好各种强制执行措施,把工作做深走细,用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果有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由“白纸黑字”变为“真金白银”,以执行纾民困、解民意、护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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