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创建】同意离婚但均不愿养娃?法官这样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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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9月14日 | ||
离婚纠纷中,常见父母为争夺孩子闹得不可开交,近日,嘉祥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这次双方都不愿抚养孩子,法官该如何化解难题呢? 简单纠纷 乍起变故 原告小美(化名)与被告大壮(化名)自由恋爱一年后,携手步入婚姻殿堂,婚后生育两个儿子,双方因家庭琐事渐生矛盾,小美先后两次向嘉祥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考虑到两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及被告大壮有挽回婚姻的表示,加之小美对婚姻仍有不舍,两次均调解和好。在此次审理中,承办法官汤洁茹与双方多次进行沟通,但两人均表示感情已经破裂,同意离婚,但就儿子的抚养问题,双方均以没有时间、没有能力为由,拒绝抚养。期间,大壮径直离开法院,将两个年幼的儿子丢给了小美,小美情绪崩溃,扬言要带着两个儿子寻短见。 法治教育 安抚情绪 承办法官一边尽力安抚小美的情绪,一边向大壮打去电话,指出了大壮这种做法的严重错误,向其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法治教育,并要求双方从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合理解决婚生子的抚养问题。 为安抚小美情绪,承办法官为小美及两个孩子买来了午饭,小美的情绪渐渐平复。通过连续不断的开导与沟通,小美最终同意将大儿子带走抚养,但对小儿子的抚养则坚决不退让。 综合考虑案件后续处理方向及孩子的健康成长等情况,经过商议,立案庭庭长王继同与承办法官汤洁茹驱车30公里,将次子送回了其爷爷奶奶家中,并告知了他们案件情况及大壮所做所为的法律后果,孩子的爷爷奶奶均表示他们会规劝大壮,并尽力抚养好小孙子。 当机立断 作出判决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情绪,法官决定先让当事人能够冷静下来,在此过程中,承办法官不断与双方沟通,并告知不管父母离婚与否,抚养教育子女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子女抚养问题处理不好,直接影响孩子健康成长,轻则遭到道德谴责,重则受到法律惩处,大壮逐渐意识到自己丢弃两个孩子的错误行为。同时,在法官的劝导下,小美也意识到自身问题,希望尽快拿到判决,并表示会将长子转学至自己工作的城市,更好的承担起为人母的责任。 综合各个方面情况后,嘉祥法院依法判决原告小美与被告大壮离婚;婚生长子由原告小美抚养,婚生次子由被告大壮抚养;在长子年满十八周岁之前,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在长子满十八周岁后,次子未满十八周岁前,次子的抚养费双方均担。判决作出后,双方均认可该结果,未选择上诉,判决已生效。 法官:父母应给予孩子完整的爱 在大部分离婚案件中,父母双方都积极争夺子女的抚养权,像本案中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情况少之又少。法官本着积极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判决之前积极做双方的调解工作,重新唤醒双方对婚生子的爱心;在判决生效后,法官积极进行跟踪回访,了解孩子的生活和成长情况,确保孩子健康成长。 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在此提醒大家,离婚本就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影响,如何在离婚后将亲子之爱进行到底,应当成为双方共同努力的方向。(文中均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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